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一般是指你干的是主体是什么,承包范围一般是指你干的具体的工作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说明他们两者的区别。


一、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

相对而言,工程内容要比工程范围具体的多。如果不是严格界定,通常指的是一个意思。

比如,我们可以这样讲:“这项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不包括内部装修”。这是讲的工程范围。更多的是以分部工程进行划分的。

如果说包括什么工作内容,则我们这样讲:“混凝土工程、砌体、屋面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等内容”更多的是从工艺角度进行阐述。

二、施工单位不同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也不同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8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4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中型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二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能够明确的认识到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当有企业承担某一工程,要认识到自己的工程的承包范围和承包的内容。明白自己的要干的主体范围,然后了解自己主要的工作内容,明确自己的主要责任,执行自己的必要责任。

·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单位员工,其实法律方面都是赋予了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在实际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看具体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针对不同的主体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同,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吧。 一、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我国的建筑工程中,很多的建筑工程中会用到钢结构,钢结构的建筑对钢的大量使用,就必须确保钢结构工程质量。我国对于工程质量还是钢结构的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每年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整改和修订。对于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我们特为您整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住宅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它的质量是我们十分关注的,决定着我们生活的质量。所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很重要的,它基于分户的前提,在一些屋面、窗户等具体的地方仔细检查,确保房屋的质量安全之后,形成验收书。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括哪些部分呢?...


·加强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加强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对于国家政府来说就尤为重要。那么,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今天,我们收集如下资料为您做个参考。一、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管理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组织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项目管...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有很多质量需要把关的,尤其是工程质量的相关规定。作为当事人肯定会对保修期关心更多,那么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又是多久呢?建筑工程办理交工手续后其质保期也是不一样的。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可以看看。 一、建筑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由于工作环境不安全以及个人的疏忽,工作性伤害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是,工伤之后就是工伤的认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选择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继续上班,但是许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劳务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属于不定时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的终止这种关系的,而且没有签订合同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要求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


·申请人的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
      跟腱断裂是我们国家工伤中较容易出现的情况,那么,根据规定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劳动者在进行工伤鉴定时要提交认定申请和医院的诊断书等资料,这样相关的机构才能鉴定出相对合理的结果。接下来,我们将会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与此相关的内容。 一、申请人的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 还是要根据...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 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
      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如何维权?一、工程拖欠找谁投诉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一、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