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土地资源是具有战略性的意义的,土地资源不仅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于个人来说,土地也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书。那么,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土部门撤销土地证一般要依据法院撤销土地证的裁定,或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确属土地登记错误的,将作出撤销土地证的决定,注销土地登记。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如果想要推翻土地,我们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撤销土地使用证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三、违法土地使用证注销流程

《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证登记的事项错误的,或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可以持土地证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证明文件,申请更正登记。土地证登记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国土部门撤销土地证,一般要依据法院撤销土地证的裁定,或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确属土地登记错误的,或者违法的,将作出撤销土地证的决定,注销土地登记。

(一)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原土地证书;

5、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二)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

4、公示。

5、核销。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的土地使用证,依据国家规定一共可以分为三种。如果土地使用证的取得具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使得违法土地使用证得以注销。那么,关于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我们可以搜集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使得违法的土地使用证得以注销。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
      农村中土地租赁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 亩。土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宜宾市征地拆迁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宜宾市征地拆迁赔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一般规定 1、 征用土地方案由宜宾市、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 1、独生子女; 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 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 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作为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是很少的,其在开发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向银行贷款。这也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另外,发行股份、发行企业债券等都是融券手段。对于企业而言,利息是必须要考虑的。那么,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我们听听...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怎样审批?有一些可能会在房产证上看到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这样的一句话。其中划拨是指经县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且在该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和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的审批流程是什么?一...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征地的过程中就会对所征土地上的人民进行迁移,政府在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还需要对所征土地上的人民还要有好的安置办法,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够很好的支持政府的工作,保证政府征地工作的有序开展。那么,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一、南京市征地补...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单位或者个人所享有的使用某一块土地的权利,人们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是否可以将该权利赠与他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很多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赠与吗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划拨土地可...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现象也越来越多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也变得越来越关心新政策的实施,那么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呢?为你解答。 一、安微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


·最新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江北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江北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江北区征...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土...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