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

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
福建省近年来的建筑工程与日俱增,各种现代化建筑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建筑工程在投入市场使用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会引起工程质量纠纷,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政府在进行处理时,会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有关具体的细节,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的相关资料。

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

一、基本概念理解

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性要求,反应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性能以及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是指工程施工、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

工程完成:就是指施工单位完成了约定的各项内容;

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然后,勘察、设计、建立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专家进行的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是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文件,重要性就体现在这里。

验收通过:就是参见验收的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形成了一致的认可意见。

保修:是指对建筑工程验收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施工单位的责任及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281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26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返修、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三、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

最 高人民法院的观点为,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 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 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

四、总结

1、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未达标准,应承担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4、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注意,包括修理、返工和改建,而非仅仅是返工。
工程质量对建筑工程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各建筑工程只有在经过详细的验收,检验合格以后,才会被使用。如果出现了质量纠纷,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依据我国的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最重要的是,不合格的建筑,一定要重新经过补救和整改以后,经过反复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什么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什么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规定是一年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


·劳动仲裁时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怎么办?
      劳动仲裁时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时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证据怎么办 劳动仲裁时,仲裁机构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申请人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或者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鉴定,确认其证据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


·工伤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赔偿项目,因一些事故的发生会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家属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不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伤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工程质量管理有什么意义?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都会比较长,同时,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使用周期。因此,只有工程质量没有问题,才可以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使用,减少经济损失。那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此外,还涉及到相应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工伤后没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何操作?
      在现在的社会中,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来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凭借劳动关系这块来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和一般的法律保护所不同的是,对于已经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来说,劳动法的实行的是能给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权益和利益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要更多。但工伤...


·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人们只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入职上班后才能取得钱财,才能独立养活自己甚至是去娱乐。很多人到了合适的年龄合适的时间就会去参与工作,独立生存。但是初入职场,他们对职场生活有很多问题,比如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现在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新员工的入职流程是什么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它们的名称可知,每种合同订立的期限是不同的。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时间是多久?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