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财产问题的处理上出现纠纷,有一部分当事人是不知道哪些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你注意,被认定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界定。

(一)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二)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不会变化,例如:

①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

②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

③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

④股市上不断买卖股票、存取现金……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 仍然视为其婚前 个人财产。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证据:

1、旧存单复印件、取款及存款时银行所有凭据(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个银行同样的金额)、新存单。

2、婚前存单、取款凭据(取款总金额大于或等于汽车价格)、汽车发票。

3、旧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存款凭据(建议当日将全部房款存入银行)。

4、股市问题比较复杂,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取不存,这样确保在婚前开的账户内本金始终都是个人财产;如果要存入婚前财产,务必参照前两条保存证据;如果存入了,万一发生争议就很难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个人财产,炒亏了个人承担,赚了的部分却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个人婚前财产关于证据保存

由于婚前财产系夫妻一方的个人的,因此不需要约定或公证,在收集证据时完全不必与对方商量。建议将有关证据尽可能保存在可以信赖的亲人或朋友处,以防被配偶发现后引起纠纷。如果不方便将原件交给别人,也务必将全部复印件送出保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界定婚前个人财产是有现实意义的,但这比不是光靠嘴说就可以了,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夫妻在离婚之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也是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的一个好方法。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不准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我国规定向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但在一些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提出了结婚登记的,那最终就一定可以办理成功,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国也是规定了一些不准予结婚登记的情形,下面我们来告诉你这样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准予结婚登记的情形...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第一、要明确调解的目的。 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当事人往往想当然的以为,调解就是自己去法院和法官聊聊天,说说自己的想法,你退一步我退一步把案子结了;甚至有个别当事人幻想调解就能快速结案。这种对调解目的的认识可谓大错特错...


·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在生活当中,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处理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从重进行处罚。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未成年的心智尚不成熟,根本就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或者是刑事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他人的诱导做出一些犯罪违法的活动的话,行为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


·一、夫妻双方离婚能分男方父母财产嘛?
      一、夫妻双方离婚能分男方父母财产嘛? 夫妻双方离婚不能分割男方父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男方父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列...


·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的原因、情形有哪些?
      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的原因、情形有哪些? 当今社会离婚现象比比皆是,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和心里上的不良影响,从而影响他们各方面的发育,而可能引发各种犯罪,为此,对于未成年人赋予关心,是及其重要的。然而,家长们离婚对于未成年人是无法避免的话,那么只能做到对其提供更好的监护。因此,...


·委托他人购房 需要注意什么?
      1. 购房委托书是一种新型的委托合同。由于房屋是特殊商品,购房时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技术性也很强,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何购房、购什么样的房比较合算,很难把握。因此,委托有经验的中介机构或他人帮助购房就成为必要。 2.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进行购房资格审...


·谁来抚养非婚生子女
      谁来抚养非婚生子女 一、谁来抚养非婚生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切按...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开放,人们的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离婚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人们将感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再被其余的东西所干扰,离婚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对于半路夫妻的离婚财产如何分...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