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也就是说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是自己的,但是产权却有一定限制,像普通住宅的话,最长是70年。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最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关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您不用担心,年限到期后,可以续期。《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说,商品房在土地使用年期期满了之后,也无需担心会被扫地出门无家可归。您是可以对土地进行一个续租的,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现在国家并没有具体的政策对此做出规定,但是从物权法来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可以通过续期的方式继续持有该商品房。国家不会因为使用期限到期而对商品房强制征收的。随着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推进,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早晚会清晰起来。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如今,各省市政府正在大肆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不断地往外扩展。建设规划都需要在土地上进行,对土地的征用成为有关部门的必要工作,原先居民居住或者用来耕种的土地都有被征用的可能。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
      莱芜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为了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了快点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许多地方就要开始大量的征地进行拆迁。然后在拆迁的过程中会遇到有很多人都不愿意拆迁的问题,其实这种问题的发生主要是你征地的补偿不够。那么莱芜征地补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山东省人...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一、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 我们在使用国家的土地之前是应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这样才能合法的使用土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出让就是其中的一种。您可以选择一种适当的办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其中的内容也是比较多的。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土...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规定如下 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原则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侧重保护被拆迁人利益,同时兼顾各方利益,保证房屋拆迁顺利进行。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区位补偿基价和房屋结构补偿基价构成。房屋区位补偿基价主...


·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一、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土地局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使用证是每一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的证明,您都知道的是,土地使用证是需要当事人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证有的时候会被政府吊销,很多人对这个吊销的问题不是很了解。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如果国家或者政府办理某些项目需要土地时,就会进行征地拆迁,但是这种征地行为并不是要农民无偿奉献,被征土地所述的农民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土地对农名的意义重大,所以应该对补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一次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在本文中主要各位介绍201...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