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我们的建筑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往往会要求施工方预先交付一些工程质量保证金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质量保证金相当于是合施工方就所建筑的工程对建筑单位的一种质量承诺,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呢?一、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质保金”又称“保证金”或“保修金”,是工程建设领域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比例(通常为结算总价的5%左右),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从业务实质上看,“质保金”属于施工企业的债权,通常在在应收账款中反映。由于其返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又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范的范畴。 从业务循环上看,“质保金”发生于工程最终结算环节,终止于到期返还或履行保修义务。二、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1)、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从上面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工程质量保证金包括哪些内容,所以我们的建筑单位在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之前一定要协商好并签订质量保证合同,以保证我们工程的质量。同时建筑单位还要弄清楚缺陷责任期房屋的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多久。


·七级工伤能赔20万吗本人4500一个月
      不一定。七级伤残陪20万是比较合理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7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司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法律允许员工辞职,并且此时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但此时辞职的员工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完成了工作交接才行。那到底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


·一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职工的工伤伤残标准一共有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会对应不一样的伤残情形。对于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来说,是除开死亡外最严重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具体情形。 一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需要交劳动局存档。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起,劳动合同一般都不交劳动局存档了。在此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通过鉴证才有效,那时劳动局有存档。《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在劳动市场中会有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问题,在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法律情形,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上存在误区,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认定劳动关系时常见的问题,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房屋租赁对于在外工作或者是想要进行个体经营的朋友们来说是比较
      房屋租赁对于在外工作或者是想要进行个体经营的朋友们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房屋想要租赁之前不仅要找好房屋的位置还要对房源的可靠性进行排查,但是对于在长沙工作的朋友们来说长沙洪西房屋出租要注意什么呢?您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出租房屋注意事项之防范出租房屋和商铺过程的风险 ...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补签。不过,如果进行补签,用人单位要支付之前没有签订合同时的两倍工资,这对企业是一个督促。那么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 劳动合同补签...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时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就想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从法律方面考虑,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


·工程验收签字要负责任吗
      工程项目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一般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二)...


·在我国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员工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通过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申请工伤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5、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