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婚姻法是调解公民婚姻关系,指导办理结婚、离婚及财产分割的重要法律文件,自实施以来,历经了多次修订。对于年轻夫妻来说,有必要对新婚姻法的知识有所了解,这样一旦出现感情破裂,也知道如何维权。那么,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女性朋友介绍下。
一、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还有对妻子有利的规定,如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对房子是怎么规定的?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由此可见,新婚姻法的颁布对一些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新婚姻法对女性有利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上,要考虑照顾子女和照顾女方的原则。通常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对女方给予一定的倾斜。另外,新婚姻法对房子的分配也重新进行了说明解释。


·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在我国,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都应该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离婚诉讼也不例外。夫妻中的一方在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会要求交付相应的费用。但此时仅仅是垫付,那最终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需要负担多少费用? 离婚诉讼中,...


·夫妻没离婚分居时间的财产怎么分配
      很多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没离婚而选择分居,分居期间就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所属以及财产的分配原则,以至于我们在准备要进行离婚时损失了自己的利益,下面为您介绍夫妻没离婚分居时间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夫妻分居财产分配 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


·一、年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为2年?
      一、年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为2年? 不是,讨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永久的,并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要求支付抚养费...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离婚少不了财产的分割。现实生活中,无论离婚双方属于哪一个城市,为了防止日后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一般离婚双方都会就此内容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虽然我国的法律中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书写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具体怎样写,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以上海离婚财产分割...


·一、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公证吗?
      一、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公证吗?法律上夫妻财产分割,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可以由男女双方决定,如果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不需要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


·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才好?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有一些叛逆的时候,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有的甚至出手相向。但这也不排除在与同学或是朋友的相处中触犯到了孩子的自尊问题,打架对于双方和社会的影响都是不利的,学校或是家长都应该予以重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本站我们在下文中介绍一下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的几种方式...


·母亲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人们总是容易弄混的,离婚后很多人认为自身有抚养权的同时拥有监护权而对方就没有了监护权,但其实这种说法是很不负责任的,而且是非常不靠谱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之间的区别很多人都分不清楚。那母亲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要区分监护权...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根据规定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一、怎么写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
      一、怎么写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 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女,××××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诉讼...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如果立遗嘱人是65岁以上的老人,最好有医院出具的意识清晰证明,如果没有证明,需要所有子女在场签字确认。立遗嘱最好找律师见证,这样遗嘱的效力不会轻易被撤销。《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


·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的行使过程中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侵权者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人其赔偿的方式不止支付赔偿金这一种,如恢复原状也是赔偿义务人进行国家赔偿的方式。那么具体的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展开介...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