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离婚时债务要如何分配 离婚的时候,不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离婚时债务要如何分配

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财产,而且要处理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那么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这也是夫妻离婚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

二、离婚时债务要如何分配

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夫妻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后在分割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则有个人偿还,对于有争议的债务可以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去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委托贷款合同的结构写法是什么?
      委托贷款合同的结构写法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死捧“铁饭碗”而选择投身商海打拼出一片天地,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家境殷实可以为他们提供启动资金,所以更多人选择贷款,而贷款又分很多种,要规避风险又要权衡金额,选择时候自然要格外谨慎,当需要贷款额度较大的时候,委托贷...


·子女瞒着家人借贷款要还吗?
      子女瞒着家人借贷款要还吗? 一、子女瞒着家人借贷款要还吗? ?如果子女未满18岁,还未成年的话,国家规定是不允许发放贷款的,是不合法的,家人可以帮忙收集贷款证据,去找相关的机构协商。 如果子女已经满18岁,有贷款的资格,那么欠款太多的话,也不要盲目的还款,而是应该帮助子女把...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处罚中的罚款...


·民间借贷撤诉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可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起诉。撤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案由:应写明申请人撤...


·有直接写借条放款的吗?
      有,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一种常见的承诺书的类型,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的。那么,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撰写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本,供您参考。 分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相信您在很多时候自己或公司都会买保险,既然买了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保险的作用,特别是意外保险免责条款的作用,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介绍下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保险的知识消费者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需要对人身意外保险条款看清楚,意...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有很多,主要包括共同债务的清偿条款和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