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明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上诉离婚的情形,一般都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会参考孩子的年龄,而出生证明是确定孩子年龄的依据之一,对于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明的情形,该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明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一)小孩已经上户的,不需要出生证明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二)小孩没有上户的,需要出生证明。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证明是确定小孩年龄的依据,如果没有户口的,以出生证明为准。
二、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出生证明可以证明孩子的年龄,对于抚养权判给谁有关键作用。
  《民法典》
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可以通过户口本上孩子的出生日期确定孩子的年龄,一般来说,在两岁以下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至于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的,则需要征求其意见,若孩子已经成年,则法院是不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故而也就不需要出生证明了。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事实婚姻?这通常是是男女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但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成立事实婚姻的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行,那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


·一、找不到人怎么起诉离婚,有什么办法解决?
      一、找不到人怎么起诉离婚,有什么办法解决? 起诉离婚时找不到人的解决办法一般有两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当事人一方找不到,因此需要的起诉材料需要包括证明当事人已消失的证据,能够帮助...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不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而出现的,虽说现代社会准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但社会抚养费政策还是伴随着我们,如果超出生育标准的话,我们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夫妻双方都需要在时间规定内缴纳社会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今天这篇文章针对的问题就是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的吗?
      今天这篇文章针对的问题就是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的吗?当代的婚姻问题层出不穷,离婚率一年比一年高。父母离婚后,家庭破碎,对孩子的影响重大,尤其是心灵上的打击。但物质上的保障或许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单亲家庭的窘境,离婚后是否要给抚养费呢?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关于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


·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
      生活中存在一些分居以后再离婚的情形,此时在分居期间的财产通常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居后离婚给财产的分割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所有的分割都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但是需要坚持哪些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您比较关心的,好的原则也是有利于财产顺利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
      撤销权是每位申请诉讼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力,就算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方面的诉讼也是如此。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先向法院提交撤销的申请书,那么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离婚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1、《最高人...


·婚姻法财产约定条件(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
      婚姻法财产约定条件(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婚姻关系而存在。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2)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夫妻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的,可裁判离婚
      1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一、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法院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