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

在实际购买房产时,对方给出了房屋的价格,购房者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还价的,而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房屋买卖的一种谈判,其中很讲究谈判技巧的,如果技巧运用得到那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就能购买到一套满意的房产。究竟购买房产时有什么谈判技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产时有什么谈判技巧
一般来讲,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上岗工作之前,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而培训的最主要内容即是如何寻找客户、如何与客户交谈、如何坚定推销一处物业的信心。与此同时,公司还会制定极富刺激性的提成奖励措施,以鼓励销售人员。总之,老板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手下的这些销售人员成为面对芸芸众生无所不能的推销物业的心理专家。面对受过如此专门训练的对手,买房人要想在交易过程中不受其摆布,就要主动出击。在交谈过程中,与对方巧作周旋,力争让自己的心态始终处于上风。比如在第一次接触某处物业时,售楼人员如果认为你有潜在的购房可能性,一般情况下,他便会主动提出让你留下联系地址。此时,如果你确有购买意向,你可以留下联络方式,但应注意:言语、表情之间一定不要让对方感觉出你对此物业已有了极大的兴趣,而只要把需要了解的信息了解到就可以了。其他的话题,除非是提及可参比的另外一些物业所具有的优势,最好还是少说为佳。因为此后,售楼员会不断向你追问是否已拿定主意。这一过程中,在不对对方承诺肯定购买他的物业的前提下,你可以耐心地接待、听取对方的介绍。但同时,你真正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在不经意谈话间,让对方主动地提出诸如让价比例、付款方式等可承诺优惠的条件。等到了决定签约的阶段,你就可以把你所了解的该物业和其他一些相关物业的详细情况,不失时机地抛给对方,让对方明白,你已经为此做了充足的准备,只有他让出多少个“点”,才有把你留住的可能。谈判桌历来是斗智斗勇之地,因此,无论你是否有辩驳的天资,在谈判过程中,你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言谈举止,有理、有力、有节地争取自己的利益,以稳重、成熟的心态,迎接对手热切而焦急的等待。如此,你一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功效。
二、谈判时注意什么

1、估算房产价值高低
购房人在把握房源时,一定要对自己选中物业的周边物业情况有所了解,比如同档次房屋的价格、销售状况、实际使用率、出租市场潜力等方面的情况。所考察的范围,如果普通住宅可以在方圆二三公里,相对小些的区域内;如果是高档物业,则应在整个一条大街或一个物业区属相对大一些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对于外部的信息,就是要考察所打算购买房屋周围的环境。
2、探明物业本身素质
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了解的信息包括:房屋开发手续是否健全;开发商的信誉和知名度(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资质情况进行了解);房屋建筑、装修质量;房屋建筑进度是否与先期承诺吻合;房屋实际销售率;房屋设计、规划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同时也要注意购房过程中的一些陷阱,要是不小心落入了陷阱之中,那么就是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在实际谈判的时候有两点是需要注意的,即估算房产价值高低和探明物业本身素质。


·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农民在自己土地上建设的房子理论上没有实际产权,是小产权房的一种,这种房屋类型由于价格相对较低,深受厦门市民欢迎。厦门市为了规范小产权房交易,也出台过相关政策和意见,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看看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意见 ...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不能使用,而且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每个城市都有厂房的建设,而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拆迁工程,拆迁工程很多时候拆迁对象是厂房,受到拆迁的通知,很多厂房主人比较关心征收补偿是多少,那么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本文从买方、卖方两个角度进行税费缴纳详情分析: 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 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的情形如下,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民法典》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房产分割问题有什么规定 1、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一、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在很多案例中,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具体的原因很多,相当一部...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合同规范,那么我们给您讲述的就是商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都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说法,我们能够知道,对于商用租赁合同的,应该具体到租赁期限还有租赁金额,详情看下面的文章。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呢?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呢   对于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也可以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如何规定离婚房屋析产?
      夫妻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将房屋产权转到另一方名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屋析产。房屋析产与普通的房屋产权过户不同,我国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中对房屋析产的费用、所需要的材料等都作了相关的说明。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如何规定离婚房屋析产。 一、离婚析产费用 一般情况下,办理...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