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会以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因拒绝承担责任,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平。所以劳动者应该做的是将双方的劳动关系通过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那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大至有以下几个依据:

1、劳动合同

2、员工入职登记表

3、工资单或工资签收凭证

4、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5、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录

6、员工工作证

7、员工考勤记录

8、用人单位其他员工的证言

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确认劳动关系证据怎么收集?

首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

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如果劳动纠纷时因劳动者工伤产生的赔偿引起的,那么要记住在劳动局工伤认定科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往往要求做证人证言的工友必须在场并现在仍在该用人单位上班的并且要数位这样条件的工友做证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除了通过合同进行确立之外,还可以通过工作过程中的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等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缴纳保险方面才可以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 管理费是建筑工程成本的一部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 管理费是建筑工程成本的一部分,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向招标人进行报价。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就是计算建筑工程成本的依据。那么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呢?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 1、根据典型工...


·市政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城市道路、公园、隧道桥梁等都属于市政工程,政府在招标的时候,会选择那些具备一定承包资质的企业。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会在里面注明工程质量保修期。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发生道路损毁、桥梁坍塌等质量问题,承包方负责保修。那么,市政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市政...


·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
      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 一、工伤赔偿的变动有哪些? 工伤赔偿没有太大的变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在每项建筑工程上,建筑工程常常会出现了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后就要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呢违约金是没有绝对标准的数额,一般是要看双方的约定或签订的合同来决定的,双方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法律来解决下面就来看看有关工程违约金上限吧。 一、建筑工程合同...


·终局裁决情形下用人单位的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A.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裁决所根据的证据...


·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生活当中,您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觉得不合适或者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自己才能重新的开始工作。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呢? 一、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


·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员工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路上发生了意外事故的,一般都是算作工伤,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而对于新入职员工无论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如果发生工伤也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般工...


·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做出结果
      不管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肯定最终是想要获知认定结果,才能根据这个结果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理事故。要是认定属于工伤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此时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作出结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受理需要多久才能作...


·一,企业员工试用期是否可随时辞职
      一,企业员工试用期是否可随时辞职 可以的,因为试用期里面是互相选择的阶段,要是员工觉得在试用期里面自己工作的不开心或不顺心的时候,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工伤在家养伤只开基本工资吗
      不是的,工伤期间单位不是只发基本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劳动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无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