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市场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多种经营方式。在金融市场上,企业在进行经营的时候,或者一些单位购买大型物件的时候,会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进行。但是,很多人对于融资租赁的具体事项并不清楚。融资租赁在实行的时候,也是需要遵循国家的相关原则的。对于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

二、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

1、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

2、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

3、中长期租赁。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

4、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即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贸易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所以不需要到央行办审批,也可以做融资租赁业务。 只是如果要按差额缴纳营业税,必须到央行办审批,否则只能按经营租赁纳税。

三、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资格

目前,国内租赁公司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批准成立和进行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国内有12家,按照管理规定,这些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

1、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性租赁业务;

2、经营性租赁业务;

3、接受法人或机构委托租赁资金;

4、接受有关租赁当事人的租赁保证金;

5、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

6、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7、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8、向金融机构借款;

9、外汇借款;

10、同业拆借业务;

11、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12、经济咨询和担保;

13、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类租赁公司是由对外贸易合作部按照《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批准和成立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这类公司的业务有:

1、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租赁业务;

2、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

3、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4、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

5、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同时还规定“从事事本以上所规定的业务以外的金融业务的,需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同意,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

第三类是有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内资租赁公司,国内贸易局曾经专门发文,挑选了15个企业作为全国试点租赁公司,鼓励这些企业在开展传统租赁的同时,要积极探索融资性租赁业务。

四、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什么样的租赁公司可以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分析,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却指出,对于不具备融资性租赁交易资格的企业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的,应认定租赁交易无效。因此,如何认定具有融资性租赁交易资格是一个比较模糊和有争议的问题。

现在业界、管理部门包括司法界有这样的认识,认为只有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才具备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的资格。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首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只是规定了如何申请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业务种类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办法,它并没有禁止其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同样,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也只是规定了如何申请成立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有限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以及中外租赁合资公司的管理办法。

对比这两个管理,在经营业务上,中外合资租赁有限公司没有短期信贷、投资金融机构等内容,而且,在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还规定,对于涉及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的,需要对外贸易合作部同意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融资性租赁业务不属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

那对于内资的其他租赁公司是否可以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呢?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开展。根据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开展的业务,应该允许企业自主开展。这是因为,第一,这些企业运用的是自有资金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对资金的安全承担责任,它没有对金融安全构成危害;其次,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它不可以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因此,不能随意认定这些企业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主体不合格;第三,如果在司法实践中把这些公司开展的融资性租赁主体视为不合格,有滥用法律之嫌,也人为制造了企业的不平等,有违市场经济要求和法律公正平等思想。

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资料。企业融资租赁在操作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批准的。但是,相关的施舍设备,和操作流程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融资的时候,不能违规操作。如果破坏了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话,是会受到处罚的。

·南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整体在发展的同时也让当地的公司出现了快速变换内部结果的情况,尤其是公司法人在经营过程中总是需要通过变更来达到更好的营利效果,但是法律要求公司的法人必须在登记范围内而需要经过相应的流程才能变更。那么,南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昌公...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如何计算?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如何计算?现今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融资决策的相关问题,如何做出正确的融资决策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在融资时候需要掌握各种融资方式特点,正确的融资决策需要考虑非常多的因素,而确定企业融资无差异点就是帮助企业做出正确融资决策的重要分析工具之一。下面我们就简单和您聊...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一、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注册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个人是可以开公司的,可以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两点法定要求是: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且由股东一次性缴纳。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一...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 一个企业要想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就需要不断的去融资发展来让自己的企业规模和业务变得更为壮大,这样才能让一个企业能够长期发展下去不会因为市场的改变而被淘汰,我国的证券公司有很多类,那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证券...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同时,公司应将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 因此,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载年度报告摘要的全国...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不一定合法,若是女性职员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那么单位就可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有哪些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有哪些?每家公司在设立时都需要设立一位法定代表人,公司内部的一些民事权利会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来行使,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拥有较高的权利,可以对公司内部的经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同时,法定代表人也应承担一定的风险,那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企业法与公...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何变化?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何变化?近年来,国家陆续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全民创业创新的政策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国内成功营造出了一个各类公司闪亮登场、各种创业者各显神通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对于新公司设立的要求、条件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新公司法进行了较大力度的精简和调整,那么,新公...


·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
       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混淆法人和法人代表概念,那么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呢?公司法人是一个组织,而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是公司依法成立的,拥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法人代表是法人组织依法选举出来的代表法人行使权力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