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房产是婚前所购就属于个人财产而如果是婚后所购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候一般秉着公平公正原则一人一半。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 一、什么是钥匙盘,有哪些用途? 所谓钥匙盘,是由住建委发放给各银行,银行可以通过钥匙盘上的密码查询到申贷人名下房产的具体情况。有了钥匙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就可以将申贷人的房产记录和贷款记录两方面叠加,来衡量其是否属于二套房或三套房,并以此为...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的概念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向其所借资金支付的代价,也是放款人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房产抵...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预售有别于一般的房屋买卖,是指在商品房还没完全建好的情况下,即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需要比平常承担更高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预购的房地产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的转让,其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以此来约束买卖房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仅是针对合同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针对合同形式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你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将有哪些?的我们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很多地区面临着拆迁,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但是村民得到的补偿不合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希望您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相比不同类型的房产,其实商品房的风险是比较小的,因此选择购买商品房的人也比较多。但也要注意,在商品房买卖中其实也有一部分是不可以购买的。那法律中规定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哪些...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代表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内容约定事项的生效,不可随意更改。那当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的时候,也就代表合同的违约,由此都会带来哪些后果呢?请看由我们为我们带来的解答。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但大多数家庭由于资金不足,则往往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而不同付款方式下涉及到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不同,那么买房子一次性付款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全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2023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1、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章程,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为了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2、房产公证能够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有些法律法规甚至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买不起房,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房屋是家庭的基体,房屋就是人类生存的寄托,在这里避开外界一切干扰,人们都为拥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房屋质量出问题就会影响使用者的权益,那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