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企业在劳动者入职后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赔偿,这时就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再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那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下面请跟随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五根肋骨骨折工伤鉴定应为十级伤残。

肋骨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的标准: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九级的标准: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八级标准: 12肋以上骨折。

二、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伤残鉴定标准,4根以上肋骨骨折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相应地,工伤保险就会根据十级伤残的标准进行赔偿。在工伤赔偿项目中,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工伤鉴定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应为员工七个月工资总和。

·个人如何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后,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确定劳动关系相比,解除劳动关系更为复杂,涉及到经济纠纷的问题,所以比较难处理,手续也较为繁琐。具体来说,个人如何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一、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在此之前需要在鉴定部门取得工伤伤残的鉴定证明。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伤伤害,劳动者所取得的赔偿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杭州上城区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哪种伤害属于什么级别的工伤?下面本文就给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给您带来切实帮助。 杭州上城区工伤鉴...


·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职工做工伤鉴定只是明确工伤,要想了解具体的伤残情况,职工还要在工伤鉴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这样一来,工伤认定的程序才算完整。根据最终确定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到不同标准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工...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


·怀孕女职工是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重点保护的,法律规定
      怀孕女职工是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重点保护的,法律规定,女职工要是怀孕的话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产假、哺乳假等等。同时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加班、从事夜间工作。那么怀孕女职工能不能调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怀孕女职工能不能调岗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岗 《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企事业单位中,员工与单位是要签订合同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也是一种常态,而在这期间很可能造成隐患,所以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所谓员工关系转移,实际是将员工...


·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时间作了相关规定,那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等。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在合同内需约...


·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在很多不发达的地区,会有很多店家招收童工的现象。而在我国法律上,招收童工是违法行为,法律是不允许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从事工作的。而一旦发现有招童工的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很多不在管辖范围,甚至因为一些原因,收童工警察不管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收童工警察不...


·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每一位职工所关注的合同,任何人在入职某家企业公司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主要是为了能够在日后工作时候双方中的一方毁约而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也对劳动关系仲裁有着一定的说明,那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发生了法院管辖...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进行计算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