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对方隐匿的财产情形有哪些?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不知情,而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才发现对方隐匿的有财产,也就是对本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得到充分的分割。那要是夫妻在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的财产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移、隐匿的办法将财产转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占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5)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
2、离婚时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以对方隐瞒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诉请涉案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的,是否应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审判实践中,如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涉案财产系在当事人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依法应少分,但对于另一方以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也不应支持。只要此时是在离婚之后的一年时间内,那都是允许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对方隐匿的财产重新进行分割,但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也是不会被受理了。


·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一、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1、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2、《民法典》(自20...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是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


·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只有选择走诉讼离婚的渠道,但在调解环节也可能因为某一方不让步陷入僵局,包括受理、公告等法律程序中出现突发状况也可能导致时间更长,那么,到底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呢? 一、离婚法...


·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在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什么标准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抚养权主要依据...


·两年自动离婚诉状应该怎么写?
      两年自动离婚诉状应该怎么写?两年自动离婚诉状的书写必须要清晰的记载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起诉离婚2年以后自动离婚是没有这个法律规定的。离婚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离婚需要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什么?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什么 一、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


·离婚未登记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未登记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纠纷中存在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双方协商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一方反悔。为此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诉请执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该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否适用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二条...


·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针对离婚协议书效力的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
      要是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可以考虑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才行。那究竟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


·新婚姻法 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 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现在由于一些夫妻不能生育或者自己不想生育,但又想家里面能够有小孩,因此就会选择去收养一些孤儿。但出于对双方利益的考虑,此时对收养孤儿作出了一些条件限制,因此不少所有的人或者夫妻都是可以收养孤儿的。那民法典 收养孤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