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纠纷赔偿时要把握的重点
工程质量纠纷赔偿时要把握的重点工程的质量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就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虽然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方还是工程的使用方都是不希望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的,但是既然问题已经出现就需要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向开发商要求工程质量纠纷赔偿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工程质量纠纷赔偿
1、约定质量保修期不足法律法规规定,认为过了约定保修期施工单位不需要承担任。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保修期可由双方约定,有些施工企业为减少质量保修风险,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限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期限。建设单位以为过了约定保修期将不能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其实不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对一些工程项目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为强制性规定。按照《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条款无效,所以,施工企业为减少质量保修风险,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限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期限的条款是无效的,建设单位可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期限内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2、施工单位通知验收隐蔽工程,建设单位未验收,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认为可不再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部99范本)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应自检后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如果建设单位不验收,施工单位可自行组织验收。一旦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可能存在问题。此时,建设单位可要求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但此行为亦存在风险,如检验合格,建设单位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如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将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3、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并非由施工单位造成,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不需承担保修义务。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认为在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保修责任,无论是否是施工单位的原因所造成,其仍然具有保修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然,施工单位具有保修义务,但是如果不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修复费用不是由施工单位承担,而是由责任单位来承担的。所以,建设单位在进行质量索赔时应注意索赔主体问题。4、认为过了保修期,就丧失了质量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工程质量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工程质量责任属于合同责任。由此所产生的债是合同之债。有债的关系存在,就有债权债务双方存在。工程质量索赔权是合同之债的债权,而债权的属性是请求权。过了保修期,建设单位就工程质量损害提出的赔偿请求权并没有丧失,比如说,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你在保修期提出了修复请求而施工单位没有修复或者你在保修期内没有提出请求但是时间没有超过两年,这样的情况下你并没有丧失请求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权。5、未能很好地区分质量保修期和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期限。通常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保修金时会约定在保修期满后多少天内支付工程余款,此工程余款即预留质量保修金。但是此约定的“保修期满”究竟是哪一方面的保修期满并不清楚,因为工程保修期限对不同的工程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限,而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此合理使用年限可能为50年,所以,约定保修期满后容易产生纠纷。6、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需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未采用书面通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所谓发出保修通知,即发出书面保修通知,如建设单位只是口头通知,在施工单位怠于履行保修义务时将出于被动,因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建设单位应提前一定期限通知保修人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怠于通知,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关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遇到工程质量问题的时候不用慌张,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向工程的施工方索赔即可,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而不是使用暴力相威胁的方式获得赔偿。
·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一、工伤的鉴别方法
工伤是相对于...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请假未批旷工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未经准假强行休假,可视作旷工。在用人单位的制度中肯定都会有员工无故旷工的惩罚措施。连续旷工三天可辞退、年累计旷工五天辞退这类条款劳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准。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一项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
·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什么认定
进入企业公司上班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些短期工或者一些特殊的行业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被淡化了很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个人利益容易受到损失,其中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怎么认定就是当前许多人头疼的问题...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
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一、2013年后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
·怎样算工伤鉴定标准中的一级伤残?
工伤鉴定是职工受伤之后向单位索要赔偿金的重要依据。工伤鉴定会标明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和程度,单位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伤残程度越高的职工获得的赔偿金就会越高,而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那么,怎样算工伤鉴定标准中的一级伤残呢?
一、怎样算工伤鉴定标准中的一级伤残?
《职...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 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
·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很多劳动者不是自愿辞职的,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含义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二、劳动仲裁管...
·工伤认定单位不举证承担后果是什么?
在日常工作后中意外在所难免,工作期间发生伤亡则属于工伤,理应企业单位赔偿一定的损失。但是有时候企业单位可能认定是工伤,就需要企业进一步证明。在中间的一些法律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具体事项也不知怎么处理比较合理。那工伤认定单位不举证承担后果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举证责任...
·对于一个成都建设公司或者是成都人来说,知道哪里有成都建设工程
对于一个成都建设公司或者是成都人来说,知道哪里有成都建设工程纠纷律师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主要是因为律师可以更好的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么,你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成都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吗?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不要着急,的我们将就上述问题作出分析。
一、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您往往并不十分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证,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合法雇佣劳动者的书面凭证,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介绍。
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