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做工伤鉴定然后等到鉴定结果出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很多城市都依据各自的客观情况出台了办法。那么, 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注有很多,分别规定了一级到十级伤残应该得到赔偿待遇的标准数额,此外还有因工死亡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工伤认定的情形共有七种。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调查
2、事故原因分析
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的法规
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
·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很显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单位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您知道单位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
·做工伤等级鉴定的资料包括什么
做工伤等级鉴定的资料包括什么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
员工工伤待遇怎么申请?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受伤职工近亲属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一年后,劳动部门不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双方协商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仲...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说起农民工,其实本身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其他的正常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非常不受尊重,而且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现象屡有发生,本身农民工又不懂得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一、拖欠农民工工...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规定?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规定?
(一)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
·骨折工伤鉴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需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从而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伤残鉴定时间关系到工伤职工得到工伤赔偿的早晚,所以工伤劳动者会极其关心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那么骨折工伤鉴定时间一般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骨折后一般多久做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
·劳动合同须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劳动合同须在哪些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
·什么是劳务合同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近年来,随着出台对建筑行规范的各种条例以及各种执法力度的加强,一些人对建筑工程转包和分包的概念还不是十分清楚,从而出现了非法转包和违法乱包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一、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的概念
根据《...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施工要求
1.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预留孔等进行检查:
检查模板.垂直.平整度.拼缝.刚度.稳固度。
检查钢筋保护层,负筋有没有垫好,负筋用铁马凳按规范要求垫起。
检查预留孔位置,尺寸.数量等有没有遗漏。
2.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安排有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振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