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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生育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二孩”政策,在这一制度的影响下也使得因生育权纠纷所致的离婚案件大大增多。对于生育纠纷是否能申请离婚或赔偿各方有不同的看法,为了能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生育权多加以了解。那么新婚姻法生育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最新发布的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婚姻法本身没有进行修订。司法解释中的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近年来,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不少生育权纠纷由于职场竞争压力的增大,价值观的多元化以及对婚姻前途前途缺乏充分信心等原因,有些女性不愿生育,未经丈夫同意擅自中止妊娠,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男方往往在提起离婚的同时请求损害赔偿。有人称此解释剥夺了男方的“生育权”,对男方很不公平。以前,不少医院在给妻子堕胎前必须经丈夫同意,否则我们将不会给任何妻子堕胎。我们认为男方与女方都应该有权决定孩子是否出生。但这条解释并不能完全解释为剥脱了男方的“生育权”,应该说保护了女方的权益。在《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针对于本条的争议比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妻子未经丈夫的同意不能擅自中止妊娠,否则属于侵权责任法中的额“一般侵权行为”,或者为民法通则里的“违约责任”。在法律上权利与义务都是对等的,因此,男女双方都有生育的权利。夫妻双方均享有生育权,但男方不得以生育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赔偿之诉。理由是:妻子为妊娠承担了更多的生理风险及心理压力,其为抚养子女的成长付出了较丈夫更大的牺牲,因此,生育对女性利益的影响大于男性,不顾女性意愿而强制其生育早已为现代文明所不齿。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会实现。因此,《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因生育权的问题发生冲突导致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时,可判决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我们可以通过其司法解释获取到相关的信息内容,具体的内容如上文所介绍。生育本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在法律上对于女方的生育权虽然有所倾斜,但这并不意味着男性不享有生育权,故而因生育权发生纠纷时需要视具体情况公平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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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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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出轨还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老婆出轨还要起诉离婚怎么办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一、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慈善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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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户口落在自己这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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