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于前者,更为完善了刑事诉讼法的职能,那么当出台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术业有专攻,首先要了解各类律师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协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委托权限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应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可以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四)担任刑事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

聘请律师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意聘请的时效性。及时聘请律师,有利于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否则,将会使有些证据难以取得,甚至无法取得,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人为地造成被动,更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出现超过法定时效的情况,权利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2、注意办妥聘请手续。现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时,可以随时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聘请律师。请律师可先与承办律师谈妥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时间及收费标准,然后到律师事务所的受案室,签订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书面合同,并交纳律师委托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有关函件和发票。诉讼案件,还须由当事人填写授权委托书,以明确律师的委托权限。

3、应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聘请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4、应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证据材料。只有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律师才能实事求是地把握案情,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断。现在法律服务市场比较混乱,冒充律师执业的“黑律师”比较多,请律师时你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去请律师,要查看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是红色封面,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聘请律师的流程:

1、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2、在委托代理合同里约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律师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及收费情况。

3、根据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4、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收费。

5、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

6、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该根据律师所承办的具体法律事物,写明委托的具体事项,不能仅写全权委托,应该以满足律师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为限。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聘请律师所要注意的事项,律师作为帮助我们维护自己权益的专业人员,在我们面临法律难题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时,涉及到刑事案件更需要我们多多留心,否则可能会造成难以预计的后果。

·工地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职工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就享受到社保待遇,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如果以后遭遇工伤,职工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眼镜受伤算是比较严重的工伤了,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工地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我们结合工伤认定方面的知识为您具体讲一讲。一、工地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工...


·工伤鉴定评级后复发的病事假后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鉴定评级后复发的病事假后的依据是什么? 旧伤复发休养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员工也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员工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的话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告知,但如果是转正之后的话,则要提前30天。至于员工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设工程纠纷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案件的处理非常不顺利。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 一、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需要考...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国家出台的条例上结合地方特色,也推出了各个地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也在其中。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的四川建设工程...


·对于企业员工来讲,工作之余谈论最多的话题莫非薪酬和福利待遇了
      对于企业员工来讲,工作之余谈论最多的话题莫非薪酬和福利待遇了。良好的薪酬和福利制度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积极性,从而提升企业效益。那么如何科学制定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我们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看一看。 一、确定企业薪酬的原则与策略 这是企...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在正常情况下,...


·未批准复工就复工有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


·新入职的员工年休假相关规定?
      员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有年休假。年休假是企业应当提供给员工的福利。然而,现今社会,许多中小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歪曲年休假政策,向员工传达不实消息。众所周知,年休假的天数是根据员工本人的工作年限而定的,其参照的工作年限是累计年限,而不是本单位年限。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新入职的员...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在工作中,有时候我们所在的单位很有可能会遭遇公司改制,很多人就会担心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会发生变化,具体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