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普遍对于继承这个词语都比较敏感,这是由于继承会涉及到权益的事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很多人东西都可以继承,但是通常会有人疑惑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能不能够继承,也就是说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有三点具体理由:
1、首先应该认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我国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划拨作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合法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因此,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理应能够继承。
2、从立法本意来说,国家在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收取土地出让金,是对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土地有关的收益的一种分配,划拨土地是由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偿取得的,将其在转让房地产过程中获得的与土地有关的收益上缴或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上缴国家无可厚非。但是当自然人死亡,发生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继承时,既无土地交易也无土地收益,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不能将继承混同于转让而收取土地出让金。
3、从房地合一以及继承这一法律行为的角度来说,“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屋所有权发生继承后,由于房地不可分离,土地使用权也当然随之继承。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程序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转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依照本办法实行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农业、林业、水利系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外商、外资企业,均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市、县土地管理、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办法规定分别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均应签订书面合同。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签订;转让、出租、抵押合同由当事人双方签订。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我国也并不是所有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可以进行继承的,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人死了土地证怎么过户
人死了土地证过户手续是:1、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过世土地证持有人销户籍证明,也就是死亡证明;2、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土地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3、去国土部门办理该土地的过户登记,申请人只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否则土地管理中心有权拒...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太原市也是如此。很多太原市郊的农田被政府征用,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发放一笔补偿,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也经常发生,其实补偿款的发放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件...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国家大力合理开发新能源,从而也就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实验所要开发的新能源,所以国家合理的在国家范围内征收土地,在保证新能源能顺利实验完成的同时,也要保证国家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不能以破坏人民利益为前提,所以国家会对征地问题进行补...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土地,不论是对于城市还是农村居民而言,都是很珍贵的。对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征地的,人们都应该用于奉献,配合国家的征地政策。土地的征收,是为了让土地得到更好地利用。当然,国家并不是免费拿走人们的土地,都是会给补偿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广东省征地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土地承包方面经常引发纠纷。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文件,之后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最高法又适时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1、就像其他的商品房一样,安置房同样也有房产证。也同样需要按照它所既定的程序去办理。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安置房除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之外,还受到各地方政府的相应政策的约束。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
2、虽说这样,但在取得权的5年内是不...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经常用于土地承包期间进行签订,以保障承包双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一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多少
一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多少?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准予转让,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1、按照原批准用途办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
土地使用权证注销是指已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在土地管理部门的登记簿上进行注销的行为。每年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注销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不得不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
怎么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
一、注销情形
主要...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相信征收土地对于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一定不是陌生的词汇,在政府征收土地期间,最常听到农民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毕竟土地被征收后,农民们只能依靠补偿款进行生活、生产。那么,最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