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
工伤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故,在企业单位中因公受伤的员工,负责单位因根据相关劳动者保障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工伤,劳动者保障等相关部门有着相应的赔偿基础,以及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工伤认定的时间也有着相关规定,那么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我们接下来带你详细了解有关规定事项。
工伤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需按照申请的日期计算。一般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受伤员工自行申请时间是一年。以下是工伤申请具体程序:
一、工伤申请
1、单位申请。 当职工不幸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向当地社保局申报,并及时填写《工伤报告》提交社保局。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住院费用明细及小结、身份证复印件、人事资料、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单位还得提供事故见证人证辞交社保部门。当社保部门人员到单位作调查时,需与事故见证人面谈,调查事故见证人证辞是否属实。一般情况下,当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都是由公司办理工伤申报及工作认定申请。因为公司都有专职人员处理这类工作,相对较为专业,而且也不会在处理工伤流程上浪费太多时间。除非是员工自认为是工伤,但实际上并不属于工伤范畴等情况,由职工或直系亲属自主申报,单位必须全程配合提供相关资料。2、受伤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同上。
二、受理
当单位申报,所需提供之资料齐全,在一周类未收到社保部门的回馈信息,视为社保部门已在受理此工伤事故。当用人单位或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社保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三、调查
社保部门规定:单位(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社保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在提供工伤申报时,对于《工伤报告》及《事故见证人证辞》内容要相符,申报工伤时对于资料的提供也是很重要,尽量真实,避免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看到漏洞,减少社保局人员到用人单位做工伤调查。
四、认定
社保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一般情况下,在两周后就会就结果),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五、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六、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时,如何处理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直体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七、违反工伤认定有关规定的处理
社保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秀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保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保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通过上述的规定表明,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的期限应在工伤30天内,由用人单位提出。一年之内可由受伤员工自行向劳动局的相关部门申请。如若涉及伤残的,则应在6个月之内进行伤残鉴定,最大程度的保障受伤员工的切身利益。申请后会有专门的社保部门进行调查,然后进行相应的评估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有哪些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的社会中,员工跳槽换工作是很正常的现象。那么,在法律上,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究竟有哪些呢?此外,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就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那在实践中,作为员工应该怎样去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对案件提起诉讼,聘请律师是必不可少。律师能够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由其与当事人商议所定的,但大多都有一个标准,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都有所不同,下面律师我们就...
·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
·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流程怎么样?
员工在工作时,可有可能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或者其工作的职业病,从而失去了工作的能力甚至是死亡。针对这种现象,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保险的定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一、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家对环境污染行为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违规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发生这样情况,它们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民法典中,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那么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环境...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不同发生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哪?
在生活工作中,劳动关系是最平常的合作方式,为了保证相互之间的利益通常会以合同的形式,但是在发生到劳务合同纠纷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么能快速有效的保全自己的利益呢,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介绍。
一、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程序是什么?一、 登记立案: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 调查取证:
登记立案后,劳动...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