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是建筑方和企业单位的核心,甚至是双方在发展过程当中都必须要面对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可以说质量就是生命。因为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双方很有可能会面临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惩罚。下文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二、工程质量通病

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

三、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较多,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重大质量事故又划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和四级重大事故。具体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质量事故常见的成因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察失误;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规上针对工程质量的定义分类还是比较明确的,包括工程质量上的缺陷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另外在工程质量事故当中所造成的伤亡程度不一样,事故的划分等级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工程质量酿成了重大事故的话,我国法院会责任到人,进行相应的惩处。

·盗窃工厂财物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吗
      一、盗窃工厂财物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吗? 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一种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一种保障方式合同,同时这种合同也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的相关权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想要知道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关于印发《违反...


·职工领不到工资去哪里投诉
      职工领不到工资去哪里投诉?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事项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现代社会,有些人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这就造成了许多豆腐渣工程,为此,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同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进行约束,那么,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以福建省为例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工期长、施工环节复杂,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包括建筑图纸在内的资料,加强对这些资料管理非常有必要。而工程质量资料是诸多资料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需要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例子: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


·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关系是什么?
      我国是法治社会,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会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是两个和劳动者关系密切的法律,两者都对保护弱势群体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互相联系又有所区别。那么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关系是什么?两者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学界关于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关系的争议 ...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因为未签合同,劳动者没有合同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可以立即要求公司办理工作交接和结清工资走人。同时公司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