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量刑是怎样的?

目前,随着钱财管理的方式越来越多,关于金钱的犯罪事件也是层出不穷,骗取方式也是有很多。而大部分都是关于非法集资的,其中就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将严重扰乱社会市场金融秩序,是需要严肃惩治的。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量刑都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构成与量刑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想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使用下方【刑事辩护律师查询系统】,将为您筛选适合您需求的资深口碑律师,方便快速选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依据《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依据《刑法》,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到刑事追究: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显而易见,根据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数目不同,量刑结果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无论怎样,都不应该通过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影响他人钱财安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申请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是由认定部门作出的,其中会记载着具体的认定结果,但在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此时显然阶段不同,也就不会出现工伤认定书。所以,现实中有的人问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其实也就是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
      我国对于劳动者者权益是充分保护的,针对一些劳动争议,有专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当人们不小心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劳动关系不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对于赔偿事项处理不好产生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来看...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劳动者可以到原用人单位请他们帮忙重新出具一份,通常情况下,通常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办理的。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劳动合同文本丢失,通常可以凭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佐证相关事宜,确实需要劳动...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存...


·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是否需要缴税?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一般都会签署劳动合同,负各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在未出现合同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情形,四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若是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时会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自职员拿到因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后,是否需要纳税案? 一、解除劳...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工伤待遇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待遇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入账方式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银行存款或现金贷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


·工伤认定举证材料都有哪些
      说起申请工伤认定,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样龚主任于才能据此作出相应的认定结果。而这里提供的材料也被称之为举证材料。那究竟工伤认定举证材料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举证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


·老人带小孩误工费
      老人带小孩误工费 老人没有工作,只是带孩子的话,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没有实际误工损失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有实际损失是可以的。没有误工费60岁以上的老年人计算误工费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生...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