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女方放弃抚养权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谁来抚养、随哪方生活,我国相关法律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如果女方出于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等方面原因,考虑到无法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时,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放弃抚养权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

放弃抚养权协议书范本

甲方:(男/女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乙方:(女/男方)

身份证号: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抚养人,男/女,现年岁,原由男/女方抚养。

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儿子/女儿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女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方负责(或由男方垫付后,双方各承担一半)。

3、女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汇至男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望)权

1、男/女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父母双方经协商后,自愿达成协议,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最后还需要通过法院的裁定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父母双方如果擅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没有得到法律确认的,法律不承认和保护这种行为,其后果由双方自负。

不管是男女哪一方,是否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最终还是要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合法利益为主要原则,即使女方签署了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如果之后出现了妨害孩子健康成长的不利情况,女方仍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诉求。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多长时间送达?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多长时间送达? 1、三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送达回执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送达。 2、当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陈述或要求听证的,应当根据审批权限,由乡...


·起诉离婚转普通程序多少钱
      离婚的途径很多,有的是自己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解决不了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将起诉离婚转到普通程序的,协议转换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起诉离婚转普通程序多少钱。您对于具体的费用标准了解的不是很多,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具体的收费标准。 一、起诉离婚转普通程序多少钱 ...


·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什么?
      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什么? 一、债权人有权撤销诉讼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约定吗 1、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


·起诉离婚被告拒收传票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现代这个社会,起诉离婚再大多数离婚案件中是常见的,因为一般决定离婚的夫妻无论是对于财产分割还是孩子抚养等问题都会发生争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确实有协商满意的情况,但是也存在双方都不配合的情况,比如说起诉离婚被告拒收传票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


·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是如何确定的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是如何确定的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入驻地的人民...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这个问题是必须要作出处理的,否则的话夫妻也不能离婚。那么实践中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呢?夫妻又该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


·签完合同,房主去世了,买家怎么办?
      1. 可以要求他的遗产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必须等他的继承人办理完过户买卖才能继续进行 2. 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


·我国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
      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一、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情况一周左右,多给法官电话追问安排时间。1、法院休庭后,只要在法院的合法审理期限内审理完毕即可。2、民事审理期限: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