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鉴定这个名字几乎是您都听说过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工伤鉴定和我们以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挂钩,因此您都想知道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有谁做?

专门的鉴定机构。

二、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首先关于工伤鉴定标准我国法律上确实有明确的规定,其实昆山工伤鉴定标准基本上和其他地方没有什么差异,我们在这里给她介绍了一道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得可以在当地咨询律师的。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一、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


·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区别是什么?
      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公司调离工作的情况,这是不同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的,那么工作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什么区别呢?在调离工作岗位中企业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下面您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请继续阅读。 一、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工作岗位 ? 《劳动...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构工厂属于工业建筑。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 、构筑物 (二)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 程、屋面工程。 1、装饰部分包括...


·辞职以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以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长短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长短...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


·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一、员工发生工伤单位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二、工...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一、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微言教育”和“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同步开通“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举报平台”。 如果有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学校所在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


·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申请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法...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安全不仅关系者当地的经济发展,且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也就意味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忽而工程的承包,知识承包方与发包方签署工程合约是远远不够的,承包方还需要掌握一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