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涉外离婚相对于中国的离婚来讲要复杂一些,因为它涉及到管辖权问题。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到底是怎样的,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

1、外国人的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那么此种情况下法律只规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定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实践当中,如果户照没有一同办理公证和认证,那就麻烦了,不仅需要补办这一项,而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
2、关于外国人姓名的写法。
起诉书中只写中文名或只写外文名都不可以,一般是外文外在先,中文名在后,两个都要写上,而且外文名要根据户照上确定的名称来写。这个问题最小,但最容易出问题而不能顺利立案。
3、外国人的住址
如果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无住址,那么地址就写国外的地址,但也一般也是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得把中文写上,只写外文肯定不行。
4、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
在国外形成的公证和认证材料拿回国内后,还要进行翻译,而这些翻译必须是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不是随便找家翻译公司就可以的。
5、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
尤其是双方协议诉讼离婚的起诉书,事实和理由部分更要格外注意,写上太多无关大局的话反倒会引起法官的过多关注,从而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6、国内诉讼离婚案件多是以调解书结案,但涉外案件应该尽量以判决书结案
因为中国法院的判决书比调解书更容易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如果遇到某些国家不认可调解书,那就会给国外一方造成极大的麻烦。这一点东城区人民法院考虑的就比较周到,即使是协议离婚的,他们也只给判决书不给调解书。
7、双方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回国而委托国内律师代办的,最好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而且要等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最省时间。
看了上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了,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者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是有管辖权的。涉外离婚是比较复杂的,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耐心的为你解答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离婚析产费用是多少 办理析产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析产费用是多少 办理析产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析产其实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夫妻离婚时对名下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情况下,还要去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您知道离婚析产的费用是多少吗?您有兴趣的,可以跟随我们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离...


·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最好只在双方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所以您有需要了解的可以往下接着浏览参考,那么对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下面一起来具体的关注看看到底如何能够合法有效的解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


·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夫妻之间如果真的没有感情的话,其实没有必要非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首先肯定是需要耽误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诉讼离婚连诉讼费带聘请律师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所以可以的话,协议离婚的话也可取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一、离婚...


·一、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抚养方不承认给过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举证诉讼来解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


·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一些父母由于感情破裂,在无法继续生活的时候,选择离婚,不管怎样,对孩子都是一种伤害。如果孩子比较大的话,对父母离婚是很敏感的,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多方面的问题。那么,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
      在夫妻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在这时,财产分割成了一个必要环节。可是,在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上,许多人就不太清楚了。那么,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应具备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等法律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一次因家务琐事打伤配偶面部,造成其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从伤害...


·离婚判决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若夫妻是起诉离婚的话,则法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判决书一旦生效的,就需要当事人履行判决书中的内容,要是对方不履行的,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实践中离婚判决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判决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


·分割遗产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1、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