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

如今装修房子的可不少,却很少有人懂得这其中的门路,就比如装饰工程质保书这个东西就有很多人不太明白。其实装修时也有许多要遵守的 规定。就有许多人想问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保、维修时限:

1.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消费者注意事项;

1.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客户姓名: 联系电话:

保修地址:

施工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以上便是装饰工程质保书的主要内容,您主要要注意保维修的范围,时限以及有哪些不属于这个范围,然后还有关于收费的问题和消费者注意事项等方面。相信您只要能遵循以上规定,都能使装饰工程得到保证。更多详情请关注,会有律师为您解答。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一、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的方方面面,但是对于有些家庭雇工来说,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呢,为你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单位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辞退该职工,但如果该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单位仍然能够辞退该职工。合法辞退补偿15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补偿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果
      要先看合同规定。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没有经过专项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员工隐瞒双重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怎么办?
      员工隐瞒双重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怎么办? (一)、核心问题 A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通过网站可以查到甲公司从2009年12月至今给A缴纳的社保明细。A从2013年8月来到乙公司工作,从事仓储搬运类职位,属于临时工范畴,未签劳动合同。 (问题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遇到特殊情况时仍...


·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
      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一、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 不可以。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有哪些
      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常见的情况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但也有可能出现某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具体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供您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因 1、...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在了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叫劳动能力鉴定。实践中,对工伤事故的处理,就必须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做出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两方面的问题。 一、什么叫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简称为劳动鉴定制度。它是指劳动者因工...


·2023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
      单位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