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尽管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仍然有些农村家庭违规生育三胎。对于这种超生行为,当地计生办会对超生家庭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在征收上面,各地都有相应的标准。那么,山东2017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1、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2、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3、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4、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5、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综上所述,根据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二胎政策,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当时城镇居民年度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符合生育条件但是没有办理准生证的,则计生部门要对夫妻双方各罚款五千元。当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送达后,当事人应该在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一方往往会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往往就会选择在开庭的时候拒绝出庭,那你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吗?关于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解决办法,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


·如果有一方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现在有很多家庭面临离婚,抚养费的问题随之而来,有些家长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也会发生。那么有人则有疑问,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对孩子不造成更深的伤害,法律对此有详细规定,想了解的人可以继续关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拒付抚养费能判刑吗? 不会判刑。《婚姻法》第...


·起诉离婚立案以后有什么程序
      诉讼离婚的时候,只要原告将材料提交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以后,如果符合立案规定的话,肯定就会对起诉离婚的案件进行立案的,立案以后就会开始庭审的相关程序。所以说如果处于离婚案件当中的原告和被告方来说,想必也比较关心起诉离婚立案以后有什么程序?在了解过相关的诉讼程序以后,才能够做好充分的准...


·关于重婚罪的界定是怎样
      一、关于重婚罪的界定是怎样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


·夫妻间借款,如何判断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对于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加以判断:(1)投资的财产是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本条规定情形下的借款,在交付给借款方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即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借款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是否明确约定经营活动完全由一方负责;(3)实际的经营过程中是否完全由一方进行经...


·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大部分的夫妻离婚之时会选择协议离婚,无需走诉讼流程,手续简单,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少。但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有争议,诉讼离婚不失为一个好选择。涉及到财产时聘请一位律师对当事人来说有利无弊,那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枣阳诉讼离婚律...


·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近年来,离婚率屡屡上升,同时也有很多的问题伴随离婚问题而来,财产分配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成为困扰很多夫妻的难题。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做出了怎样的规定?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们搜集整理了与离婚后抚养权归属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毒。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


·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
      现在有不少人都喜欢未雨绸缪,在婚姻存续期间,甚至是夫妻感情非常好的时候,协商书写一份婚内协议,然后对婚姻中一些问题进行规定,比如说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配问题、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等等,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所谓婚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


·离婚后发现未分割的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遗漏的情况,而在离婚之后才发现这些财产是当时没有进行分割的。那对于这部分未分割的财产,现在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忽略了部分财产,或者因某种原因...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一、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