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怎样做到安全生产的工作?

怎样做到安全生产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对于刚刚踏进生产工作的员工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好各类操作流程,做到一切安全有保障,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些关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识。
怎样做到安全生产

一、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从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的观念,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把职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自觉自愿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贵在贯彻落实。怎样做到安全生产要做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关键,有了制度职工上岗操作时才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各类制度都是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的累积,遵守规章制度才能安全生产。三、怎样做到安全生产还需做到四勤。“四勤”指“眼勤、手勤、脑勤、嘴勤”。实业公司厂点多,工种繁杂,像机修、铸造等生产品种多、工艺复杂,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技术人员请教,向有经验的老师傅请教,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多动脑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就会避免一切安全隐患,使事故防患于未然,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
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利用班前会及周五安全活动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坚持一日一题、一周一案的学习,结合事故案例向职工宣传安全的危害,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让职工明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转变职工安全理念,还需要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让职工自觉自愿地遵章守法,这样安全生产才能持久,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单位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大职工技能培训力度,让职工熟记本岗位各种规程,熟练操作。
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怎样做到安全生产的标准一定要贯彻落实到实处,加强员工安全教育,这样不光保证了员工的安全,也能为公司的生产提供了保障,才能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培训,劳动者应及时去跟公司申请安全知识讲解。具体详情还可以咨询本站相关律师。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一、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不能,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长期雇用固定人群的话,可以立工资科目,季节性临时性雇用的话,建议立劳务费科目。二、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发生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发生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一、发生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亡。但是如果是突发疾病,就需要鉴定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了病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


·怎样做到安全生产的工作?
      怎样做到安全生产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对于刚刚踏进生产工作的员工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好各类操作流程,做到一切安全有保障,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些关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识。 怎样做到安全生产 一、要做到...


·员工拒绝加班是否违反劳动法?
      不违反。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一、撞骨折对方敲诈误工费应该怎么办?
      一、撞骨折对方敲诈误工费应该怎么办?撞骨折对方敲诈误工费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直接报警并诉讼解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


·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伤需要赔偿,赔偿的主体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不过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赔偿的,在此之前必须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工作中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是每个人每天都需要去做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每位即将工作还是已经在工作的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咨询更多的法律知识,而事务劳动关系并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那何谓事实劳动关系?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