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现在有的人离婚都是有预谋的了,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在婚内就开始背着对方转移财产,这样的行为极大的损害到了配偶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其实婚内转移财产的行为尚谈不上犯罪。那究竟该如何来应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转移婚内财产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是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

二、如何预防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离婚率的攀高,人们对婚姻的安全感也在逐渐减少。那么,为了防范相应风险,保全自身经济利益,应该如何防范对方转移共同财产呢? 以下是具体做法:

(一)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很难在离婚前转移的;

(二)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三)购置高档物品后要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四)对家庭大宗财产要进行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五)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六)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它包括以下各项:

(一)双方工资、奖金所得;

(二)依据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森林、鱼塘等获得的的收益;从事个体工商业以及其他多种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益;

(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科学、技术、文化领域内所创造的精神财产而取得的财产利益,即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例如专利权有偿转让的转让费;专利权人通过许可他人使用专利而获得的报酬;著作权人通过对自己作品行使发行权、表演权等获得的报酬;商标权人依合同转让商标权取得的收益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抛售所得的增值部份;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九)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十)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十一)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十二)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十三)夫妻双方婚后为一方购置的投资型的保险(受益人为夫或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十四)信托财产和信托利益。夫妻双方在婚后将重要的财产委托信托机构进行信托时,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由信托行为产生的收益;

(十五)股票期权。这是一种新型家庭财产的表现形式。若夫妻一方在上市企业里工作,公司为鼓励员工,给予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以某一预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未来时间的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在购买这个权利后可以在行权期内行权,从而获得的一种收益。

我们已经为您作出了介绍。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在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既不属于犯罪行为,同时也不属于违法行为,而仅仅是被认定为过错行为,此时即使在离婚之后,也是有机会再对这些被转移的财产要求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中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诉请对方支付吗?
      法定情形下可以支持支付诉请,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里的“必要”和“合理”很关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此时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夫妻能够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呢?在分居半年后是否可以判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
      对于现在的年轻家庭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于离婚而导致的情感纠纷和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了。通常来说,如果离婚双方育有子女,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给获得抚养权一方的当事人,然而现在社会却存在着太多的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判...


·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恋也是越来越普及了。那么随着恋情的深入,恋人们难免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假如没有及时领取结婚证或者婚后遗失,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是怎么样的?那接下来就由来为你解答涉外结婚补领方式的问题。 一、涉外补领结婚证方式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军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军人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军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2)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


·婚后男人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婚后男人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婚后男人外遇离婚财产仍然是按照平均分割来进行判决。但是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男方属于有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重大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


·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人们熟知的近亲之间结婚,另一种就是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情形。但就普通人而言,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我国《...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谁更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更为优先,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是合同,在约定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实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