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家庭在闹离婚,因为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附近不断的增加,实在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纠纷也就比较多,主要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也就是房产的分割,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分割规定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去关注的问题,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协议来解决,因此需要起诉离婚,婚姻法中对于财产的分割都是公平分割也就是一人一半,确保双方的利益。


·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很愿意通过房产中介来租赁房屋的,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有中介在中间作担保也要稍微放心一些。但找中介租房这里面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中介租房有哪些好处?...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可以说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但现实中,由于不同购房者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需要注意的问题也还是有所差异的。那一般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屋状况条款 1、产权状况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


·房子买了是否还能退
      很多时候退房都是发生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为房子已经买了。但有些情况下,可能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求退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房子买了是否还能退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子买了是否还能退 可以明确地说,房子买了是可以退的。 从...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


·什么叫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


·贷款买房要给多少首付
      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才能向银行方面申请按揭贷款。其中就涉及这样一个问题:贷款买房要给多少首付呢?给的首付越多意味着向银行贷款的数额越少。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要给多少首付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1.婚后的房子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那么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一方认为这是他单独所有的,并且房产证上面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注明产权性质是单独所有,那么就会成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所以,另一方如果拥有财产的所有...


·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商业贷款来买房的。商业贷款买房可以减少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满足很多人购房的愿望。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商业贷款买房。究竟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商业贷款买房并没有...


·一、广州没社保想买房子是否可以?
      一、广州没社保想买房子是否可以? 目前广州市限购,非广州市户籍限购一套房且须提供五年内三年连续不间断的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没有社保看您是否能提供个税证明,或者您可以考虑入户广州,目前入户广州可以选择这三种方式:人才引进、技能入户和积分入户。广州市户籍在广州买房无须社保或者个税证...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购买集资房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时候购房者都会要求签订书面的集资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这样的合同,也要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这个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分析。 一、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