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多数都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认定的结果有异议,毕竟这是与他们利益相关的,法律方面也允许提出自己的异议,但之后需要由他们自己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也就是进行救济才行。究竟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4]123号)的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所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则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时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一般是先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而在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也不服的话,那么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有一个行政复议前置的要求。但如果是因为认定部门不予受理申请,而当事人对此不服的话,则可以直接提起进行行政诉讼。


·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专门规定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专门规定了法律来保护女职工的,但是很多人对这些内容都不清楚,不知道关于女职工保护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女工劳动安全保护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做一个了解。 女职工劳动安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


·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建设管理也是一件技术要求非常专业的事情,懂得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这些人才,通常情况下在管理和工程建设这一方面都需要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属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未来工程建设管理人才方面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可能有些人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具体的搞清楚,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所谓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


·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劳动者有权享有相应的补偿,这是对劳动者的支持与保障。对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不同地区因为经济差异也有着不同的标准,那么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省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
      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一、春节加班工资按底薪算吗?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底薪来计算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


·工伤签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签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二、鉴定内容 广义的工...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许多人对于起诉状怎么写又比较苦恼。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的范本,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男/女,__...


·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后公司可以开除员工么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
      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后公司可以开除员工么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呀?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呀?如今在建筑市场上,劳务派遣的情况十分普遍,很多建筑工人都是由派遣单位派到工地干活的。派遣工同派遣单位会签署一份劳务派遣合同。在合同里面,会写清合同到期日,一般是三年。当合同到期后,工人要求续签,而单位有时候会拒绝。那么,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作。而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