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如何清偿离婚债务

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如何清偿离婚债务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财产作出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外,如果有债务的话,则还需要对债务进行划分。那么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分担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
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与财产的分配一样,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只是能对其中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作出划分,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划分债务,各家承担一般。生活中,因为夫妻债务问题而产生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此时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各有关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债权债务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因此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尤为重要。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债务人拒绝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代位权也因此产生。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什么呢?关于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程度来判定罚金的数额,如果罚款数额超过2000元则属于相当重大的车祸事件,醉驾司机甚至会被判刑,所以如果醉驾罚款2500元应该什么时候交呢?答案在正文部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醉驾罚款2500元什么时候交? 醉驾一般...


·合同付款逾期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付款逾期的违约金怎么计算?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标注要求买受人的具体付款时间,可是当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拖欠付款时,买受人便需要支付合同付款逾期的违约金,那么合同付款逾期的违约金怎么计算呢?其实,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要是要针对不同的签约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法。现在,的我们将为你仔细解...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
      个人质押贷款质押对象有哪些 一、质押的定义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
      债权债务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1、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 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一切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都属于财务管理的范...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一、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老公在外欠债 老婆需要还吗
      老公在外欠债 老婆需要还吗老公欠钱老婆有没有义务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在外欠的债务,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


·被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被人恶意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应该去法院上诉,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纠纷,报警不管用。去法院起诉的时候,要填上诉表,填表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写,不能有虚假,否则法院调查出来会上诉失败。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一、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答案...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签订合同前签订的协议,如果与合同没有冲突,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是在合同签订前签订的,不属于补充协议。二、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当今社会中债券作为我国目前受欢迎的一种投资方式,很多情况下帮助了公司资金的融资。所以,公司在资金困难需要周转的时候,就会向社会发行债券,然后回收资金。但是这种债券发行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对债券除了有严格的规定以外,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