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

一般而言,醉驾是需要罚款的,法院会根据醉驾造成的现场伤亡轻重程度来判定罚金的数额,如果罚款数额超过2000元则属于相当重大的车祸事件,醉驾司机甚至会被判刑,所以如果醉驾罚款2500元应该什么时候交呢?答案在正文部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醉驾罚款2500元什么时候交?
醉驾一般要需要判罚金,案件到发法院后,可与刑庭的法官咨询,如果是在判决前交,可认为是积极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如果是判决后交,自判决生效后是三十日或判决书上所写的日期。
2、醉驾有什么样的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4、醉驾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倾向。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醉驾罚金2500 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没有判决书上也有标明。注意事项,醉驾已经正式被定为犯罪行为,车主不仅会被拘留一段时间,而且还有案底出现,对以后的生活与工作都会产生莫大影响,因此请车主严忌酒后驾车。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一、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怎么写借条才有效,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法律上,怎么写借条才有效?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当发生欠款或借款的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形成债务关系,欠款者为债务人,借款者为债权人。在法律上,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作为第三方的担保者,在债务转移需要担保者偿还债务时,可以执行抗辩权。抗辩权具有无因性,而且具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今天...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如果在婚后产生收益的,那么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其生产、经营所得,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
      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是什么?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是一种包括了股票和公司债券两种的特殊发行,因此对于发行这种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具有一定的特殊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公司才具有发行这种可转换债券公司股票的资格,具体的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要求是什么。一、符合条件的上市...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年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一、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来了解。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一、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则确立。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


·手机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如今在智能手机全面到来的时代,很多人在购买手机的时候都存在着一种攀比的心理,而且手机分期付款在年轻人群体中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但是将来在该手机分期还贷款的过程中有些人担心的问题是,生活中手机贷款不还会坐牢吗?其实一般只是贷款还不上的话是不会坐牢的,但是被催款,产生利息,甚至告上民事...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我国民事的相关法律对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来说,债权债务关系不会无故消灭。但是,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则会产生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和导致债权债务消灭几种情形。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正常情况下,借条是不可能永久有效的,所以遇到借款纠纷应该要及时处理。具体到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上的话,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当遇到借款纠纷时,当事人只有在借条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才能有效的维权。那么具体来讲,借条诉讼需要在多长时间内提起呢?下面将为您做一...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