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一、诉讼离婚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协议离婚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若男女结婚之后很快又离婚,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但要是离婚时没有一起生活过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孩子可以参与分割离婚财产吗?
      我们知道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有的时候可能双方会协商将财产分给孩子,于是就导致有的人认为孩子是可以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参与进行财产分割的。那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孩子可以参与分割离婚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没有...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在离婚十年以后已经完全超过了诉讼时效,这时候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时候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案件。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男女双方同居生子并且也没领结婚证。日后,双方产生矛盾分手,这时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孩子到底归谁抚养以及抚养费谁出的问题等等。那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同居子女...


·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有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可能会有一个订婚的环节,而这个时候男方就会给付一定财物给女方,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要是悔婚的话,此时男方悔婚还可以要求彩礼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1、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2、自愿离婚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


·协议离婚反悔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离婚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和平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走诉讼渠道判决离婚。一般来说,离婚经过协议或判决后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以随意更改协议或判决,那么协议离婚反悔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接下来请随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具备法...


·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一般都会购买婚房,在现实中买房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有时是夫妻双方自主购买,有时是父母出资购买,也有可能是采取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都会涉及到在非那根产证上加名字的...


·完整的二次离婚起诉书是怎样的?
      完整的二次离婚起诉书是怎样的? 一、完整的二次离婚起诉书是怎样的? 书写方法如下: 首先在第一行正中间写上离婚起诉状,第二行写上原告人姓名、出生日期、所住地 、电话号码、 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第三行写上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所住地、电话号码。性别、...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夫妻诉讼离婚的,此时需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毕竟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对,那么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自然最终也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那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依据我国《...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