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姐弟间的借条有用过借条就失效了吗?

姐弟间的借条有用过借条就失效了吗?姐弟间用过了的借条不一定就失效了,具体是否有效需要借款是否已经还完了,也需要看一下是否已经超过了最长还款的诉讼时效。若是全部还完,则被使用过的借条无效,对于对于虽然没有还清,但是已经超过最长20年实施时效的,借条也会归于无效。法律依据及:《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什么样的借条无效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2、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三、借条中存在哪些陷阱借钱打借条时要当心以下借条的八大陷阱: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这种比较常见。2、自己借款,却不是自己写收条,故意找机会请别人代笔。3、利用容易出现歧义的字句书写借条,应特别留意。如“还”字,既有“归还”,也有尚欠的意思。4、以“收”代“借”。比如是借款,却这样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多少元。”5、在书写借条时财物不分,价格相差悬殊。6、借款人自书借条,别人容易在上面做手脚。7、两用借条。借口借条丢失,再要求对方补写一份借条。债权人在借条之中的约定期限届满后,若是仅凭借条向对方讨债,有可能并不能要回借出去的钱,不能要回借款的原因大致有两类,一则借款人,二则借条自始无效。对于第一种情形,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讨债,但是第二种情形极有可能并不能要回借款。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


·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候需要双方协议分割债权和债务,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双方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主张债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


·拖欠网贷会备案吗?在线咨询 > 一、拖欠网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拖欠网贷会备案吗? 一、拖欠网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受损...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借款单主要是保证我们在日常的出差之中因公务而购买的日常资金充沛,生活中有很多人时需要出差,那么就要对借款单要有一定的了解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关于借款单的相关有很多,那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标题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


·借款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一、追讨债务的合法手段有哪些? 1、调解法 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一、欠款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应收账款质押一般涉及三方主体:质权人(主债权人)、出质人(一般为主债务人)和主债务人的债务人(即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当出质人并非主债务人时,则有如下四方主体:质权人( 主债权人) 、主债务人、出质人和出质人的债务人(出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我国《民法...


·债务追讨向法院起诉要多久
      债务追讨向法院起诉要多久 债务关系到了每个人的经济问题,而往往每个人的经济问题都容易引起纠纷。下面我们就要带您一起去了解债务以及债务追讨向法院起诉要多久等一系列问题,希望看了我们整理的资料能够对您的债务问题有所帮助。 一、诉讼时效最长是多少年 最长时效: 诉讼时效,都是从知...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


·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