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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涉外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涉外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涉外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人员的派遣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

(二)、雇主的义务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雇主应承担下列义务:

1、负责劳务人员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2、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务工资以及一切应由雇主承担的费用;

3、对劳务提供方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检查;

4、为劳务提供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住房、家具、家用设备、办公室、办公用具、交通工具等,对此可商定一定的标准,或规定按国际惯倒提供。如根据气候条件不同,规定配备空调和取暖设备;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保证劳务提供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干涉劳务提供方人员工作时间以外的正常活动。

6、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务提供者。

二、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

现在一般公司都用的是集体劳动合同,常规有1年一签、2年一签、3年一签、5年一签。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签订,特别是对于涉外的合同在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好各事项,而且双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注明清楚,只要合同一旦签订,那么双方的责任就会产生,一旦违反必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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