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修改后公司章程如何更改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否修改

答案是肯定的。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同时关于注册资本目前出台了这些新规定: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

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

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

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2)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就无限制、无责任,是对政策的误解。

1、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

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从法理上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了对社会公众与广大潜在债权人的承诺。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资本认缴制度下的公司实际上是“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3)27类公司仍要严格遵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一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出资是否缴纳,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依据法律、法规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

其中,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二、修改注册资本后公司章程的更改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 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梦呓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 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4、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所以,我们“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答案是可以的,修改注册资本和更改公司章程时只要我们根据上文整理的内容带齐相关证件,遵守法律规定就可以了。同时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专业的法律解答。

·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
      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对代持股的规定内容怎样?一、 股权确认...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注册公司的时候按照注册规定来进行,规定几个股东就只能注册几个股东,去掉也是没办法的。在公司法中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要求都是不同的,如一人有限公司也是由股东一个人出资设立的。注册一个公司,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当时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其实公司法人是在公司当中独立经营的一个重要的部门。您在生活当中常说的公司法人变更,也就是指公司的法人代表具体在工商部门的登记发生了变更。如果公司法人整体要进行变更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后续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 一...


·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一、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要什么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公司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的。所以我国关于公司法的每一次调整,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前不久,我国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若...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我国各城市遍布着大大小小的企业,许多企业都有融资的需求,但一些企业由于无法提供银行贷款需要的抵押,因此无法获得贷款。而融资担保公司的存在则解决了这些企业的问题,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使企业可以获得银行发放的贷款。那么,中合中小...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全体投资者(...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多重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其特有的特性,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所认可。在设立该类公司实体时,需要格外注意法人的人选。有这样的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本文会对此进行系列的专门讲解。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民法典...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关颁布了被拆迁者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各省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落实该补偿制度。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吧...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 很多的企业其实电气以及机械的设备都是一次性的,放在企业或者工厂里之后就不能搬走就只能在那边使用的,但是当企业拆迁无法搬迁的设备咋办,这些国家政府是规定有补偿的而且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偿的。 企业拆迁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