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条所称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国家规定产假正常为98天,符合奖励或延长产假情况另计。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就算是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劳动合同法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因此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果是男性职工,通常是55岁以上了,这时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只能养着直到退休了。适用时需注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才符合解雇保护条件,如果只是年龄达到条件,但未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这份合同的约束就开始生效,这份合同是在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的条件下诞生的,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这份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依据,在劳动者身不由己的条件下用人单位落井下石自然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一、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是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涉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购买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件均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并可得到以下形式的法律援助:...


·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对工程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它是对工程安全问题其决定性作用的一项检测性内容,那么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我国是采取企业自行监督和政府监督结合来做,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


·我国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山东潍坊部分不幸遭遇到工伤的员工,因为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可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一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对员工本人赔偿,另一方面也秉着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的态度,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是很有必要的。不过相信这部分人员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调查企业用工情况的时候,如果发现其有违法违规现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给予立案处理。那么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是什么?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通过一篇短文和您做个简单分享。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立案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寻找工作,由于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很容易在职场上被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会询问对于工资的要求,很多人入职之后发现要低了。那么,入职发现工资要低了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绝对不合法的。因为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


·劳动合同付违约金是怎么支付的?
      劳动合同付违约金是怎么支付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


·派遣工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江苏省的不予支持,根据江苏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3条、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0条均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动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在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项目都是直接承包给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之后,会经过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检验。需要在工程结束之后能够得到一个较好的质量检验结果,那么在工程建设当中,就必须严格参照工程质量方面管理的内容来进行执行和监督。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已经有接近9年了,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已经有接近9年了,对我国的劳务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部条例相信您有所耳闻,作为一部调整劳资关系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法律规章,各地都有以其为蓝本的法律规章出台。而本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做一个简略的的解读,帮助您更好的理...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