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售房人与受让人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二、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 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 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 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 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 用如上规定。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 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 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是适用于每一份合同的,但对于违约金的规定就要按照双方协商的来进行写,而且违约的限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所以,双方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就不能违反其中的条款,一方违反那么违反者就要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 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使用权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然而有违约行为了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一般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呢?而实践中又该怎样里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国家又提出了租售同权,并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试点。在这项政策中,最主要就是赋予了租房者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的权利。而一些地方在办理小学入学手续的时候,要求人户合一。那么租售同权与人户合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屋,但是他们对于自己能否合法取得农村房屋房产证表示疑惑,毕竟房产证是证明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凭证,没有房产证拥有的房屋是不是就是不合法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了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 农村房屋是...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国家征收居民住房比较常见,而国家征收厂房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就更不得而知了。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又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就给您讲讲吧!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


·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地方卖方的欺诈行为,同时如果通过房产中介购房的话,则还要注意二手房中介的欺骗手段,这些都是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的。那具体来说,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 从实践来说,二手房中...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很多购房者都害怕遇到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此时即便自己交了购房款,也有可能出现拿不到房产的情况。这期间的损失,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的知道。那要是真的不幸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究竟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


·一、买房落户的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一、买房落户的户口迁移证怎么办?1、携带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前往公安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2、出示相关材料,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3、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自立遗嘱的房主有权依法将房屋进行买卖。另外,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


·买二手房贷款没下来算违约么
      买二手房贷款没下来算违约么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