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

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设立之时必须要提交足够的材料,基本行业无限制,除特定行业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已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二、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1、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如果非要为这个承诺加上一个期限”,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即可;2、注册资本已经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就是说理论上“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没有限制;3、股东实际缴存的注册资本,也就是会计上的“实收资本“,不再是工商登记事项,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首先,注册资本填写过高是有别的人会管的,比如公司的投资人,再比如未来走向资本市场过程中的监管机构,都会有可能要求认缴资本实际到位,当然如果到时候发现实际到位无法达成,可以采用减资的方法降低注册资本,但是这个过程费时费力,会严重影响融资及走入资本市场进程。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承诺,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股东有义务按照承诺的注册资本清偿剩余债务。三、注册资本的正确方式注册资本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如果一时头脑发热已经写的很大,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那就“姿势不对,起来重睡”~尽快减资;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没有完全到位前,注意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公司都一定要在汇款时注明“某某投资第三,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资溢价“资本公积”增资。我国经济市场上公司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对于实业有限类型的公司,由于在设立之后,服务的范围是比较窄的,并且任何公司的设立都是会想要将公司继续经营下去,故此实业公司的注册是没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的,设立之后也无需进行验资。


·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经济之所有能够非常快速的发展,主要原因中包括改革开放,改革一直是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部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改制,比如说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那么,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改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 1.什么是企业价值 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因而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1)企业具有价值。 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劳动的产品,企业独特的产品设...


·最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最新修改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共十章,九十条,主要包括权益披露、要约收购、协议收购、间接收购、豁免申请、财务顾问、持续监管、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吧。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


·商业诽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
      商业诽谤也就是您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有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去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例如随意造谣、捏造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去诋毁对方的商业、商品名誉,那么商业诽谤行为法律责任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业诽谤行为表现在什么地...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如何缴纳?
      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如何缴纳?股权转让是指当事人将自己在公司内的股权转让给第三者的行为,股权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应缴纳一定的税收。在我国,企业有着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这些不同形式的企业内部股权转让所涉及到的税收是不同的。那?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如何缴纳?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通...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可以的,但必须要和合同相对人协商,并且需要征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个人独资的公司能分立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是指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形式的法律个性,具体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单一性.(2)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开始有基本的结构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在内部设置合法的法人,但是法人的设置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程序和材料要求的,那么,设立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其实最主要的材料就是法律规定的关于合法公司所必备的相关信息资料以及法人的授权协议等。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


·上市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