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需要如何处理?

现在,大多数人身边都会出现出租房屋的现象。相应的,就会出现租房的合同到期的现象。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了之后怎么处理呢?是否需要去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打了欠条未还钱怎么办?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呢?下面我们就对于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回答。
一、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怎么办?
诉讼时效的问题在租赁合同履行完后,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其理由是,当事人之间的租金债权已经转化为普通债权,因此应当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这对债权人的保护是有利的。还有的主张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其理由在于,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间,其基础合同是租赁合同。其基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当事人的请求权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它不会因为当事人出具欠条的单方法律行为而改变租赁合同的租金性质。因此,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从《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来看。当事人同意履行,其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谓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能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如果需要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合同法》236条: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约,但承租方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除合同期限条款外,其他条款可按原合同执行。但须注意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出租人任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提前通知,给承租人以合理的时间搬家;对承租人的任意解除权无此限制。
租房合同履行完毕是不需要刻意去解除合同的,如果需要续租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没有续约的情况下视为不定期租赁,期间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如果承租人出具了欠条而未归还的,应当使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的问题,

·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很多时候可能都会需要对房产办理公证,尤其是在进行房产的买卖、赠与、继承的时候,而有些情况下办理公证是为了增强法律效力,但有的时候确实必须要有的程序了,实践中,办理房产公证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产赠与公证应...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虽然法律方面也允许共同购房,但此时同样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究竟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两...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需要退还剩余租金。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可以通过赠与给孩子。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 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


·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该怎么分?
      在房价飙升的时代,现如今的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独立的经济条件自己完成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离婚率也是高居不下,那么问题来了,婚后父母出首付的房子该怎么分呢?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该怎么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同时需要参照第...


·企业房产税征收范围与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企业房产税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企业房产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


·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如今,不少人租房其实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这样可以较快的获得更多优质的租房资源,能够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房产中介居中承担居间责任,相对也是比较好的。但此时需要实际支付中介费,那么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


·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多少?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拆迁户可以依法依规享有拆迁补偿安置补偿。上海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高企的房价让不少人望房兴叹。房价如此之高,上海地区的拆迁补偿肯定也不同于其它地方,很多人多多少少都会关注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情况,那么上海市房屋拆迁补...


·遇到房屋一房二卖怎么办
      之所以一房二卖的现象会频繁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房屋买卖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购房者自己不谨慎、不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那么在实践中,购房者遇到房屋一房二卖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遇到房屋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房多卖是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为...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小编要提醒大家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我们要提醒您一下,买房需要小心谨慎把手续办好,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买房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新手购房须知,来帮助您了解一下。 一、新手购房须知 1、要确定买房目标 买房前应该有一个整体的规划,理性和有规划的消...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