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想要缩短弱电工程时间,就需要制定一些分工明确紧凑的项目进度计划,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才能节约时间,而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及时地调整计划也能够挽回时间上的损失,做到时间成本的最大限度的降低。一下是关于短弱电工程的编制项目进度计划的内容介绍:
首先列出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步骤。从最大块的工作开始进行细化,然后将每块工作分配到各项任务中,
最后收集并输入工期的估计值。在创建了任务列表并按大纲的形式将其组织起来之后,就可以决定这些任务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指定日期了。
1、总控制进度计划
①此计划为项目最终进度目标,为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均指出明确的开工、完工时间,并能反映各分部、分项工程相互间的逻辑制约关系,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关键路线;
② 总控计划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制订,原则上一是要满足现场施工的实际需要;二是要符合各项已签合同的工期规定;
③甲方牵头制订总控进度计划,各专业负责人和总包、分包共同参与意见,经认真研究后确定;
④总控计划一经确定,便成为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各方均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做轻易调改;
⑤合同中应规定建设各方必须遵守总控计划,任何一方符合或违反工期规定,在合同中均应规定有对应、明确的奖惩措施。
2、阶段性工期计划
①阶段性工期计划的制订是为了保证总控计划的有效落实,故有针对性地对具体某一阶段的生产任务做出安排;
②制订阶段性计划,原则上必须符合总控制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各专业分包公司在施工前必须上报该项目的生产计划,并上报甲方审核;
④甲方在必要时将下发阶段性工期计划或分部工程计划,相关分包单位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⑤阶段性工期计划的贯彻力度,主要取决于专业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各分包单位应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引起足够重视,加强落实、检查的管理力度,出现异常进度动向时,必须拿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务必保证阶段工期或分部工程的进度目标圆满实现,为总进度目标在全局的实现奠定基础。
⑥作为甲方应及时或随时检查、监督分包公司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各分包公司的工作给以及时的激励、鞭策。
3、周计划
①周计划的制订是进一步细化到日常的施工安排中,是最基本的操作性计划,应具备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及时性和可控性;
②周计划的制订最主要是切合现场实际需要,可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可在灵活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给总控及分阶段计划以弥补;
③各分包单位须制订周计划上报总包、甲方、监理;
④周计划的上报时间是每周生产调度例会之前。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评价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受到各种干扰,经常出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的现象。这种偏差往往不是因为我们专业所造成的,但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修正。我们通常采用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通过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施工进度要求,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由负责的工程师去现场,检查进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并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议,了解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同时协调有关方面的进度关系。采用横道图比较法对照工程的实际执行状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当出现工程进度出现大于10天以上的偏差时,我们一般要分析偏差的原因,分析偏差是否影响到后续工作和总工期。我们在采取了各种手段解决进度滞后问题后,一般还要调整工作顺序、改变某些工作的逻辑关系、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等方法,用工期优化的方法对原计划进行调整。可见要想做好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将会成为一个项目能否顺利进行、能否成功交验的一个关键。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严密的计划,计划决定施工的进度,尽管实际的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偏差的问题,但是只要能及时地调整好计划,安排好施工的顺序,就能让时间不会浪费得太多,也就达到了缩短时间的目的了。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市政建设和每个市民息息相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市政府的宗旨于使命,所以市政府会不定期进行工程建设来改善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建设。所以市政工程关系着每个市民的福祉,后期会有专门的审核部门负责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它的标准程...


·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被辞退要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劳动者并不是看入职的时间有多长,只要是满足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辞退情形,那自然就是可以进行辞退的。而要是在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的情况下,一般正处于试用期,此时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就要做出补偿。不过此时应该怎么来补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入职未满半...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首选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如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


·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会后,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一般约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常见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除劳动者除劳动合同外另行签订的服务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


·劳动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处理?
      劳动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如何保障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因为施工环境相对复杂,稍不注意便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向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生产人员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就变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就向您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以及如何保障安全生产的安全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员工也不会拒绝加班的安排。但针对员工的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单位是不可以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如欲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本身没有过错,其被强制隔离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因此《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


·对绝大多数员工而言,工资是他们工作的目的。这也是人们在看到工
      对绝大多数员工而言,工资是他们工作的目的。这也是人们在看到工资条上的最后一个数字后,却仍然不是很清楚工资组成的原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员工的工资一般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的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