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一、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赔偿款向谁要
如果工厂倒闭,有剩余财产,进行清算的话,你可以将债务向清算组申请,要求清算组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将你的债务纳入清算范围;但是如果公司倒闭,没有什么额外资产的话,你的赔偿款就没有了。
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程序与立案登记制实质上是一致的。因为,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要求,法院即应当编立“破(预)”字号案件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申请人出具相应凭证,然后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的期间作出受理与否的裁定。这种程序从根本上讲也是为了克服破产案件“受理难”问题。但是,在最终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时,法院必须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进行判断。只有符合该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院才能受理。
201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实施后,破产立案编号方式上还应注意与该司法解释的规定相统一。在对待立案登记问题上,既要避免简单认为立案登记制不适用破产案件,进而对应依法启动的破产程序拒之门外;也要防止无视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的法定受理标准,而对破产申请“来者不拒”,进而对不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启动破产。
二、严格运用破产法律规则防范借企业破产逃避债务。
1、依法审查关联人申请企业破产时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关联人利用破产程序帮助债务人企业逃避债务。对暂时无法否定关联债权真实性而裁定受理的破产案件,在受理后发现关联债权虚假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2、督促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法院应督促破产管理人认真审查债务人在破产前进行的交易、检索债务人企业的行为。破产管理人发现债务人企业实施了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法院要告知破产管理人及时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否定并追收企业财产。法院要为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对破产管理人单独无法完成而需要其他有关机关配合的工作,法院要采取恰当方式进行协调。
3、落实和强化破产终结后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对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破产企业,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应当明确其原因,并在终结破产程序时向债权人释明其可以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公司股东、董事等的民事责任。受理破产案件法院发现的涉及企业破产犯罪线索,应当及时提供给有关机关。
4、强化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很难向上级法院直接寻求诉讼渠道的救济。所以,针对当事人反映的破产案件受理审理中的问题,上级法院应高度重视、审慎处理,依法认真指导下级法院处理好破产案件。
员工在工厂倒闭后打官司想要得到自己的赔偿,这是有条件和前提的。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工厂有剩余财产的话,你可以走一些法律的程序,将债务进行清算,就可以得到赔偿,但是如果没有剩余的财产。那么自己的赔偿款就没有了。

·在工程建设中有哪些
      在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在进行建筑施工时,最为重要的便是工程质量的保证。一旦工程质量出了问题,便会引发严重事故,甚至威胁到周围人的生命安全。那么,为了更快更好的完成工程建设,我们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呢?那下面就听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


·一些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豆
      一些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豆腐渣”也因此产生,在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会担心这样的问题,比如房屋、电气设施等这些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的工程质量不过关怎么办,我们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
      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一、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可以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用途广泛。开发利用水资源同时防止水灾水患的水利水电工程是我国重点建设项目。防洪、农田灌溉、水力发电、生活工业供水排水都属于工程范围之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跟“合格”。以下是优良和合格的...


·建立建筑工程班组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建立建筑工程班组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确认为派驻整个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确认整个工地班组安全员,确认为整个工地班组质量员。 2、负责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机具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组织与协调...


·工伤认定书下来要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此时要书面通知当事人,下发相应的工伤认定书,其中就会明确记载着认定的结果。那通常工伤认定书下来要多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为未满18周岁,而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的话,这其中又具体区分为了未成年工和童工。其中,我国只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却禁止单位使用童工。而这二者之间的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年龄,那您知道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


·公司把员工转子公司辞退可以申请赔偿吗?
      公司把员工转子公司辞退可以申请赔偿吗?是可以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
      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是多少? 一、青年节的年龄范围以及加班工资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