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自然成为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一方不想履行义务,放弃享有权利,可以通过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函的形式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那么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其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债权债务转移函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如果有人手中不方便,便会找亲友借款应急,但是,有些借款并不是用来应急,而是借用大量的资金来从事次他的事情,民间借款到达一定的数额便会成为非法集资,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
·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有欠条起诉流程 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有欠条起诉流程 欠钱问题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债权人拿着欠条找债务人还钱的时候,债务人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迟,债权人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就会采取法律手段。那么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有欠条向哪起诉 ...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需要共同承担,当然前提必须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一、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注意事项: (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确。第一,是否约定利息。譬如说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债务转移后,是否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转移后,是否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债务转移后,是否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该条是关于债务转移的规定,从该法条的字面理解,似乎只有债务人才有转移的权利。但由于债权人拥有比债务人更为优...
·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存在是不容置疑的,质押合同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一旦质押人因一些原因无法还清贷款就存在着一定的追缴风险,活着质押人采用一些非法的手段将存款取走造成质权落空的损失,为了减少这些不必要的损失我们将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以及防...
·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有哪些条件 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有哪些条件 一、股权质押后还能贷款吗? 根据相关规定,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 二、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
·夫妻债务怎样清偿,如何偿还夫妻债务 一、夫妻债务怎样清偿 夫妻债务怎样清偿,如何偿还夫妻债务 一、夫妻债务怎样清偿 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一、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然而,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是一个拟制的法律行为主体,这就要求实践当中需要有具体的人来履行具体的义务...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离婚判决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