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是保证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可以建成安全稳固的建筑。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最开始入行应该都不太熟悉,但是,如果你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下面跟着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准备材料 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20]435号)的规定 ?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二)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 ?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三)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


(二)、需提交的资料: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在法律的相关文件中不仅规定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以及流程,它还对办理流程进行了期限规定,所以不用怕许可证审核结果难以知晓,这是用一定的期限的,总会有一个结果出来。总之,不管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多么苛刻,办理流程有多么麻烦,建设单位都应当前去办理,不仅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保护未来业主的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用工需要进行调岗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根据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


·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呢
      公司里在一般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会与公司签订合同,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如不签约,就会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是也有人说,过了一个月也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呢?签这个劳动合同只是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所以只要满一个月的员工还是有必要签订这个劳动合同的。 一、公司在员工入...


·一般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
      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这可以说是很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人急需要知道的内容,毕竟不了解相关的规定,就有可能导致申请不顺利,这样也是会影响到自身维权的。鉴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整理了有关资料后,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申请工伤认定手续的内容。 一、工伤认定需要啥手续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必...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做工伤鉴定然后等到鉴定结果出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很多城市都依据各自的客观情况出台了办法。那么, 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 一级至四级伤...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务派遣合同不能够随时辞职,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辞职走人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个人来说,是会造成很大损失的。我们整理了一份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


·2023工伤鉴定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鉴定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国家对于工伤鉴定要求各鉴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则。同时,在下文当中我们特地为您介绍了一下2018工伤鉴定新规定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您在了解过后,对于工伤鉴定部门的工作也能够进行监督,同时万一遇到这种事情,自己也知道应该怎么...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在私人老板那里打工,很多地方都是不正规的,但因为私人老板一般给的工资比较高,因此也吸引了一大批劳动者。此时需要注意避免出现私人劳动不发工资的情况,据调查有不少劳动者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私人老板...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