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下文就是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费用类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2、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上所述。补偿主要包括房屋补偿、周转性补偿以及奖励补偿三种。上述文章中有三种补偿的计算方式。补偿的金额与房屋的价值有着一定的关系,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按照补偿标准进行,如果存在着不补偿或者是补偿低于标准的情况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然的话,就会对承租人构成违约。那要是发现出租房有瑕疵的话,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承租人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租赁...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不管是租房还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了避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不管是租房还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了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我们建议您在租房的时候一开始就要签订一份房屋出租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正规的房屋出租合同的要求还是比较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出租合同范文格式是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


·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现在很多人购房其实都是在父母的支持下进行的,其中往往就是由父母给首付,然后由子女日后还房贷。但此时会涉及到子女结婚的问题,而父母首付买房的实际房产登记就会有不同的情况。现实中,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


·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随着我国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也多有发生。其中引发纠纷的因素很多,如一房多卖、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合同定金条款不明确等。对于纠纷的解决,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罗列一篇司法解释来了解一番。 二手房...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
      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首先见到的有可能是样板房而不是真实存在的房屋,但是真正到收房时与样板房却不见得一样,那如果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样如何处理,是不是不一样就意味着不符合交房条件呢?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 甲方、是乙方之,甲方决定赠与乙方个人购买房屋首付款项。 依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


·房屋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了。对于买房,大家都
      房屋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了。对于买房,您都是慎之又慎的。华北油田是是中国大陆地区的一个大型石油天然气田,主要位于河北省,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迅速,很多人也看好当地的发展希望进行购房。那么华北油田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下面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 个人房屋买卖流程 一、...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在各地都存在一些破旧的房屋,各地的行政机构,为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会选择授权给相关的企业单位将此种类型的房屋进行拆除,天津市为了使得当地的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制定了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