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在正常情况下,超过60日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则不予受理。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申诉中止是指在诉讼或者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的情况。实际上,申诉中止起到了延长时效的效果。
二、劳动争议诉讼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争议诉讼具有时效要求。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应在有效申诉时间内,赶快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需进一步向法院起诉,也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进行起诉。很多人正是因为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丧失了依靠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法院则对当事人的请求不予支持,也不予立案。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劳动仲裁的时效与劳动诉讼的时效是不同的,这点您还请多注意,不要将二者搞混淆了。实践中,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解决劳动争议,以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解决劳动争议时莫错过了相关的诉讼时效。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是可以的。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


·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
      在工伤等级中,十级是最轻微的一种,一般来说,像手臂骨折就属于十级工伤。构成十级工伤,工人在治愈后还可以回到单位干活。工人拿到工伤鉴定书,没有异议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款。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 待遇标准从工...


·劳动保险中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劳动者找到了工作之后,一般达到规定的条件,那么所在单位就要为其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虽然很多人也一直知道这点,但却对劳动保险中具体包括的项目不太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保险中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人身损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人身损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的,当然此时也有可能造成职工的死亡。而因工死亡与因工伤残的处理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 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之后,马上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


·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出租车司机对外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营业,我提供的劳动也属于出租车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虽然形式上两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但出租车司机对于公司具有人格上,经济上的从属性,具有劳动关系。 出租车司机要接受公司的培训,对外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搭载乘客,虽然表面上,出租车司机具有自主决定劳动时...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一、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在工行进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时,必须成为工行的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 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须在柜台或者网上自助开立个人综合贷款账户,并将该贷款账户与定期存单等有价物下挂到本人网银注册卡(理财金账户、牡...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迟开工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延迟开工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的期限是多久?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也出台了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如果质量符合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这个措施也是为了挺高工程质量,但是具体该如何返还保证金,可以听我...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