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么?

随着房产的不断增值,有些各种原因自己无法购房的人,为了能够购房,真是挖空了心思,甚至想出了借他人的名义买房的办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实际出资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借名买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其理由主要应从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目的考虑,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他人名义买房会发生哪些纠纷
此问题对实际出资购房的人是非常不利的,有3点:
1、当初买房登记在别人名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实际出资的购买人是没有所有权的。
尽管其实际出钱购买,此后一直居住,水电物业费都由其缴纳,但是其仍然得不到所有权。
2、当初购房时之所以将房屋登记到别人名下,大多是因为房子是某个单位的福利房,房价便宜,但是只卖给本单位职工,而且单位职工只享有房子所有权,只能办理房产证,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通俗说法叫小产权房。
购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便冒着很大风险将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纠纷,除非建房的单位同意,实际出资的购买人是得不到房产所有权的,即便是与登记人达成协议,在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法变更登记将房子登记到实际购买人名下的。
3、即便按照现在的法律政策或者经单位同意能够将此房产登记到实际购买人名下,如果实际购房人按照其与登记人先前签订的协议(假定有这样的协议)要求法院判决将房屋过户到实际购买人名下,此时如果房屋的登记簿上登记的房子所有人还是原先的登记人则此种方法尚有可行性,但是如果登记人已经将房屋卖与另外的人,则实际购房人维权更加困难了。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两种具体情况:
(1)如果登记人只是将房子以形式上的买卖、实质上的赠与或者与第三人串通的手段将房屋过户到第三人名下,则实际购房人是可以主张该过户或交易是无效的;
(2)如果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此房产所有权存在纠纷的第三人,则第三人按照现行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取得此房所有权。
如属第(2)种情况,则从法律上讲实际购房人除了支付价款购买此房,其已经没有其他途径获得该房产所有权了。
尽管实际购买人可能无法获得房子所有权,但是其与实际登记人在购房之初就房产所有权及使用就有约定,可以按照具体约定内容向法院主张其权利;即便法院认定其约定违反或者规避法律属于无效约定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还是可以按照民法的不当得利原理,请求法院判决将实际登记人得到的不当利益归于实际出资购房人。
我们了解到借名买房合同在实践中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对于实际的购房者来讲,由于此时房产登记在他人的名下,自己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就是比较大的。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可以吗
      房屋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类,而实践中想要真正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但有的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认为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就够了。那么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这样是否可以行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可以吗 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一、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


·无证房拆了有补偿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其一、无证房如果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该无证房被拆除之后,应当给予补偿;其二、无证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则被拆除后不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


·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对有一些来说,还房贷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是在贷款还清之前,想要转让房子的话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补办的过程如下: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


·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房价也在不断上涨,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待房子以及财产的划分问题上,有不少的争执和埋怨,在如今的生活中,房子已经占据了多数家庭的重要财产,那么,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解一下。 一、离婚房产评估双方不认可怎么办 (一)房屋价值的界定...


·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农村合同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农村合同买卖无效的情况分为哪几种,如果自己不小心签订了这种无效的合同后怎么办。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几种情况,即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由于农村的土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家对于不符合条件农村房屋,一般按照无效原则处理。下面,我们将以下...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二、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的情况。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同,那自然选择的房屋类型就不一样,与此同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带来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