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身份证就有临时身份证,有土地使用证就有临时土地使用证。除开时效性外,临时土地使用证发挥的效用与功能和土地使用证的效用与功能是差别不大的,那么,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要求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方法。

一、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临时土地使用权是有特殊规定的,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然后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办理。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是有特殊规定的,必须要由县级以上的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才行。除了这一点特殊规定以外,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相类的,更多详细的还是问问当地的土地管理的相关部门为好。竭诚为您服务。

·我国的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
      其实,土地本身就是一种不能够再生的稀缺性的自然资源的,我们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本都根本离不开土地。可是在当今的形势之下本身全球的耕地面积已经因为各种原因缩小了,所以我国对于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分类要求也是越来越严格了。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内容是我国的土地...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我们知道土地是国有的资产,公民只拥有使用权。而且公民使用权的转让与交易是由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当我们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违法的手段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就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获利了,违法必究,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认定...


·国有土地使用证3个名字应该有几个本?
      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民事主体在通国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带齐相关材料之后,向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机关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求,若国有土地使用证3个名字应该有几个本?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3个名字应该有几个本? 土地使用证只能填写一人姓名。如果需...


·2023年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
      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农村土地子女继承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汉江街办、车辆街办、红卫街办、花果街办。 补偿标准:耕地:55400元/亩;菜地:78668元/亩;果园:60940元/亩;茶园:60940元/亩;精养鱼池:60940元/亩;林地:38780元/...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构成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什么? 在实际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土地置换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和行为。政府对土地置换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而土地置换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置换,而且土地使用权置换也是涉税的。这是由于土地不是私有的,都是国有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置换涉税需要注意...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在现实生活当中,尽管说土地使用证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通常情况下应该由本人到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实在有事抽不开身的话,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话,对相关的流程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二、土地使用证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